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补充提交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材料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00817371-5/2018-002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21日 文 号:​琼卫中医函〔2018〕86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1日 时效性:


琼卫中医函201886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补充提交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洋浦卫生计生局,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经综合各市县的反馈意见,我委定于近日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补充报名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经各地第一次审核后报送省中医局,但未通过第一批省级审核确认人员。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4日。

地点:考生报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提交材料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审核情况反馈》已发至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根据该表中审核反馈存在问题,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要求提交材料一式六份(一份由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请拟提交补充材料人员务必于2019年1月4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报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补充材料收集汇总,并填写《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补充材料交接单》(见附件2),经再次审核合格后,报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4-1号10楼1010房)。

(三)凡报考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考生,均应诚信报名,如发现使用虚假报名材料,将列入我省考核黑名单,两年内不予报名;已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由发证部门撤销并收回《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附件:

        附件1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咨询电话.docx

        附件2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补充材料交接单.xlsx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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