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22-00078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19日 文 号:琼卫中医〔2021〕22号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9日 时效性:

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省干部疗养院,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健康海南2030”规划纲要》《海南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了《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21




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于健康中国和健康海南建设,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海南自贸港总体建设方案》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海南省中医药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海南省中医药发展成就

1.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三级甲等中医院增加3家,二级甲等中医院增加8家,全省现有17家公立中医类医院,二甲以上占比达70%14家县级中医类医院中,已完成或者正在进行改扩建或异地重建。随着白沙、保亭县中医院开工建设,我省已提前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目标。至2020年底,全省9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的乡镇卫生院,88%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5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中医药预防、治疗和康复能力不断提升。2019年初开始进行探索中医治未病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将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细化为五大类共236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服务价格备案制,改革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职称晋升制度。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等全国重点研究室3个,省中医药临床医学中心5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48个。

3.中医药产业优势凸显。我省是全国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中医药服务贸易被省政府列为全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八个领域之一,进行了创新发展试点。现有中医类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沉香健康产业园1个。海口、三亚、琼海市中医院三个中医药健康旅游和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成果突出。

(二)十四五海南省中医药发展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调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传承发展中医药、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提供了强劲动力;海南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交互的重要节点,应充分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的优势,带动海南中医药服务全民健康能力提升,凸显中医药科技原创优势,开发利用好海南中医药生态资源,充分释放中医药的多元功能和价值,更好地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海南中医药发展与自贸港建设要求、人民对全面健康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中医药服务供给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中医药管理体系不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亟待优化,基层服务能力较弱;中医药传承发展工作存在较大提升空间,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基层人才明显不足;中医药健康产业、服务贸易等领域特色发展优势有待加强;地方资源优势发挥不够,对中药研发、审批、药企的规范支持力度有待提升,本地知名品牌不等。针对上述问题,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是今后五年海南中医药工作的主要着力点。

二、规划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海南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秉承治病为中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的理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机遇与优势,以中医药人才培养为抓手,全面推进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育、文化六位一体发展,着重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现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健康产业与对外交流合作协同并进的国际化新格局,将海南打造为中医药走出去的“窗口”,为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和自贸港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健康。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中医药全面融入海南卫生健康事业和海南整体发展的大局,服务海南全民健康和海南整体事业发展服务。

    2. 持中西医互补,协同发展。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努力弘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在重点领域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推进全省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中医药文化科普、中医药科研产业发展全面提升。

3.坚持遵循规律,特色发展。在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基础上,立足海南中医药发展现状,加强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和弱势发奋自强,提高中医药基本服务的公平性和普及性。

    4. 坚持质量优先,融合发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力争中医药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海南中医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发挥窗口作用

    5.坚持服务自贸港,优势发展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和对外交流。充分利用海南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环境与气候特点,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打造优质的健康养生服务、健康养生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健康养生会展等产业,进一步发挥与扩大海南在该产业链的资源与战略优势。

(三)发展目标

2025年,中医药传承与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多层次、多元化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教育与人才培养取得新成果,中医药健康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明显的进步,中医药服务贸易呈现新局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1. 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构建完备中医药服务网络

全面建设以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引领,省、市、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重要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社会办中医机构充分发展,融疾病诊疗、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2. 基层服务质量提高,实现中医药防治全覆盖

贯彻落实健康海南行动,加大中医药治未病理念、方法宣传教育,推广传统体育保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以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建设带动全省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为全省人民提供适宜、安全、有效的生命全周期服务,重点加强中医药重大疾病和常见慢病防治服务能力

3.传承创新能力提升,构建持续发展人才网络

依托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海南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形成适应中医药传承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构建医、教、研、产发展所需的覆盖全省的各领域各层级中医药人才网络。

4.健康产业形成优势,探索健康服务新业态

加强中医药健康产业和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内涵建设。发展中医药+贸易”“中医药+旅游”“中医药+养老等健康服务。全面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深化试点和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建设工作

附:海南省十四五中医药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主要指标

2020

2025

属性

1

中医医疗资源

中医医院数量(所)

22

23

约束性

2

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4414

5300

约束性

3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0.55

0.65

约束性

4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34

0.4

约束性

5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占比(%

75

85

预期性

6

中医医疗服务

中医总诊疗人次数(人次)

450

500

预期性

7

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重(%

14.86

15.10

预期性

8

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万人)

13.57

14.21

预期性

9

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12.21

12.78

预期性

10

中医

治未病

中医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占比(%

60

90

预期性

11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占比%

64

75

约束性

12

3岁以下儿童中医健康调养占比%

73

75

约束性

13

中医

康复

二级以上中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

50

70

预期性

14

中医药

教育

高等院校中医药专业学生数(人)

1060

1600

预期性

15

中医药产业

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机构数(家)

3

10

预期性

16

公立中医院设置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的比例%

0

5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推动优质资源升级

遵循集中优势、培植重点、有所突破的原则,实施海南省中医服务体系优化工程用优势专科带动医院整体发展。完成省中医院改造升级,争取引进国家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创建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引领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海口市中医院、三亚市中医院全国特色重点中医院建设,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规范中医院科室设置,强化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探索公立医院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新建白沙、保亭两所中医医疗机构完成所有市县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并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2.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

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中医馆建设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内容,加强全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机制。鼓励各市县积极申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支持琼海市、文昌市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建设工作,为全省基层能力提升提供示范。到2025年,所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服务。

3.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标准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提升中西医结合能力。鼓励三级综合医院争创“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立多学科、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机制,开展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中西医临床协同攻关。组织开展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培训。加强县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科规范化建设。

4.鼓励社会力量办医

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争取打造海南本土中医品牌。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向社会办中医院、中医门诊部、诊所等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医诊所全面实施备案制管理。营利性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专栏1  海南省中医服务体系优化工程

推进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新院区、儋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海口市国际中医中心等新建项目;完成乐东、澄迈、琼中、屯昌、五指山、保亭等中医院新建启用;加强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琼中等市县中医院基础设施和软件建设实施海口市、三亚市中医院全国中医特色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

专栏2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以基层中医医疗、护理、管理等业务需求为导向,通过继续教育、专项培训、学术资源共享等方式,提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知识、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分享与带教、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西医学习中医等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学习与培训。设立海南省基层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助力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提升

(二)全面提升中医服务能力

1.提升中医药预防、治疗和康复能力

1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优势作用

实施海南省中医特色优势发展工程,遵循集中优势、培植重点、有所突破的原则,重点发展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疾病治疗全过程或者疾病发生发展某个环节、某一阶段、某个侧面上具有优势和专科和专病能力。打造中医脑病、骨伤、针灸推拿、妇科、康复5个省级中医临床中心,做优做强骨伤、风湿、肛肠、皮肤、妇科、儿科等中医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全省中医专科联盟建设,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以专科团队帮扶等形式带动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实现区域中医药资源共享和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实施老年病科能力建设项目,提升全省中医老年病预防救治能力。

2)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

建立省级治未病中心,在90%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实施海南省中医治未病与养生保健工程,研究、制定并推广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中医治未病的干预方案。鼓励家庭签约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在青少年、老年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允许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医疗机构从事治未病服务。治未病服务拓展至社康中心,逐步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科普宣传

3)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突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将中医药、现代康复技术和海南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融合起来,打造海南中医药特色康复品牌。实施海南省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争取建设12家国际康养基地,开展国际医疗和康养服务。全省所有三级中医院、50%以上二级中医院设置康复科,所有医院均能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通过疾病康复适宜技术专项培训、传统体育保健方法推广等,发挥中医药促进疾病康复和改善预后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在中医馆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针对老年性疾病心血管、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在海南具有地域康复优势的疾病制定和推广一批康复方案,吸引省外患者来琼康复,打造康养结合的海南中医药特色优势品牌。

4)提高中医临床护理协同支撑能力

贯彻医护协同理念,倡导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理念,加快护理服务模式从配合医生完成治疗任务向围绕患者身心健康需求转变。引导中医护理人员职业生涯规划,面向中医护理人员开展临床各科相关中医药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建设中医护理门诊试点,提高中医特色护理能力。

2.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1)提高中医药应急响应与救治能力

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中的独特作用,推进中医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基础条件建设与服务能力提升,将设立急诊科的中医医院纳入院前急救网络以海南省中医院为依托,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集中中医医疗机构整合全书疫病防治专家力量,建设一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培养一批拉得出、用得上的中医药应急人才,不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应急专业技能培训、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继续教育项目等学习,提高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救治能力与水平。

2)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支撑保障能力

在院校教育中开设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重症救治的相关课程。积极参与中西医结合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临床研究,做好应对重大疫情防控的人才队伍储备。加强中药材、中成药等物资的力度。

3.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

加大对民族医药的传承保护,开展黎族医药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对黎族医药基础理论的研究,挖掘黎族医药特色亮点,争建设一个黎族医药体验区,在条件成熟的市县试点设置民族医医院,或在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民族医药科室,鼓励在县及以下医疗机构推广黎族医药适宜技术,并促进黎族医药与中医药理论、临床的优势互补,联合发展。

专栏3  海南省中医特色优势发展工程

   加快推进中医脑病、骨伤、针灸推拿、妇科、康复5个省级临床中心建设。依托我省中医特色重点(专病)专科建设,建设中医专科联盟,助力全省相应专科同步发展。借助主办和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继教项目、科技交流等形式,鼓励重点专科、学科专家参与全国性活动。

专栏4  海南省中医治未病与养生保健工程

以中医治未病、体质辨识及养生保健需求为契机,开展治未病理念宣传,在青少年、中老年等重点人群中营造热爱、宣传中医药的氛围,推广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关乎国家和民族未来人口质量病种的预防方法,传播冬病夏治、自我保健、养生导引(如易筋经、八段锦)等易学易用的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提升民众生活质量。

专栏5  海南省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中医药康复人才队伍建设。伤残与疾病后康复所需的康复管理、作业、辅助护理技术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康复科和中医药康复能力内涵建设,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继续教育、专项培训、学术资源共享等方式,提供中医药康复知识宣讲、名家经验分享、中医药适宜技术、临床心得交流等学习与经验介绍,助力康复相关中医药专业人员提升服务能力与质量。

专栏6  黎族医药传承发展工程

   加强对黎族医药基础理论的研究,挖掘黎族医药特色亮点,争建设一个黎族医药示范体验中心,在条件成熟的市县试点设置民族医医院,或在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民族医药科室,鼓励在县及以下医疗机构推广黎族医药适宜技术,鼓励有确切疗效且具备理论指导的诊疗方法、操作手法、制剂工艺等申报海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支持确有一技之长的黎族医疗技术人员开展学术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支持申报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开展相关理论与实验研究等。

)加快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

1. 提高中医药传承发展能力

继续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大引进省外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全国性流派传承人力度,依托省内各级中医医院设立名医、流派传承工作室(站)。办好中医经典传承大赛,大力营造“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的氛围与国内权威学术团体联动发展,实施海南省中医药学术挖掘与传承工程,继承吸纳各地名家的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特色诊疗技术。系统挖掘、整理、研究民间中医和黎族医的特色经验、诊疗技术、传统中药炮制技术,提升中医药传承发展能力。

    2. 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搭建中医药科技发展平台利用好全国中医药发展的大好时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争取在卫生健康科研项目中设立中医药专项。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平台建设。支持国内外顶尖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海南建设研究院,搭建多学科融合的中医药科技发展平台,建设一批中医药类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吸引医疗、教育、研发和产业机构间人才交流与广泛合作。加大对临床型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省内医疗科研机构与国外机构合作,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继续完成三沙市中药资源普查验收总结工作,推进《中国中药资源大典》(海南三沙卷)出版。引导全省中医医疗机构申报涉及沉香单味药的药理作用机制研究、含沉香方药的临床疗效研究、沉香经典名方院内制剂开发应用等科研项目,带动海南中医药科技进步和科技相关产业发展。

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一体化布局,多学科、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产学研创新模式。依托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智慧装备研发生产体系,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向健康产业、健康服务顺利转化。实施名老中医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搭建海南省全国名老中医经典验方院内制剂研发应用平台,在传承老中医临床特色经验的同时,促进新药创新发展成果转化。

专栏7  海南省中医药学术挖掘与传承工程

力争建设一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依托海南省全国名中医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海南省名中医等专家团队,在系统挖掘、整理、传承海南当地名医学术经验的基础上,吸纳国内其他地方名中医学术传承经验,搭建中医名家学术传承与交流平台,鼓励省外名老中医赴琼坐诊、带教促进省内外学术名家传承人异地交流、跟师、成果共享与转化,支持出版海南省和在琼中医名家学术经验传承丛书

专栏8海南省全国名老中医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按照海南本地和来琼旅居人员健康需求和常见病种,在全国遴选一批较好的院内制剂,或名老中医经验方,争取政策推动海南采用直接备案的方式,允许在全省内医院使用。海南当地院内制剂,经专家论证和临床验证,向国内医疗机构推广。依托互联网医疗,促进名老中医经验方或疗效可靠的院内制剂服务海南乃至全国患者,服务来琼的游客。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提升院校教育质量

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南医学院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建设,鼓励开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产业相关课程,培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加强海南医学中医学院建设,在条件成熟时,创建独立设置的海南中医药高等院校。积极推进中医药职业教育,围绕自由贸易港建设,注重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技能型、应用型、服务型中医药人才。落实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增设中医疫病课程,增加经典课程内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中医学类一流专业和课程。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探索将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成绩作为中医药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评价量化指标。支持中医学专业学生实习基地、住培基地建设。

2. 增强继续教育成效

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支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与本职相关的专项培训和继教学习。采用信息化继教管理手段,支持教育、医疗机构等单位申报和承办国家级中医药继教项目,建立订单式继教帮扶机制,利于省外优质资源有针对性举办继教项目,不断丰富项目内容和提高项目质量,提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总体服务能力,拓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多元知识结构,及时分享学术传承与学科发展成果。

    3. 贯彻师承教育理念

将师承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始终,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将带徒质量和数量直接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鼓励各市、县为省外知名专家建立学术传承工作室,吸引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业内专家来琼坐诊、带教,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鼓励各级医院选派骨干人才参加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学习,或不定期外出跟师学习。力争实现在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的新突破。

    4.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

完善临床医学类专业中医药课程教学计划,将中医药课程列为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并增加课程学时。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鼓励省内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有计划组织西医学习中医专项学习与临床技能培训。

    5.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

开展省级名中医评选表彰,鼓励市县探索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实施海南省中医药创新人才培育工程,通过学科专科建设、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等,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加强中医临床骨干人才、护理骨干人才、中医全科医生、基层中医药人才、各类专业技能人才以及中医药管理人才培养。完善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加大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和执业监管力度,支持中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鼓励有条件的中医院开设中医护理门诊,开展民间特色技术疗法。

    6.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把中医医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把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在省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促进各级医疗机构人才梯队共建共享。研究建立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建立省级名中医和青年名中医评选制度,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强化基层人才培养,推动高层次人才走基层、接地气,并与职称评定相衔接。鼓励退休中医人员到基层提供服务,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探索推进轮岗制。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

专栏9海南省中医药创新人才培育工程

    评选和表彰一批海南省级名中医和省级青年名中医建立海南省中医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鼓励省外中医药创新人才来琼开展合作。支持中医药骨干人才(包括名老中医学术传承人、优才等)赴基层医疗机构讲学、带教和坐诊实现优势资源下沉的同时,勇于开拓创新,广泛参与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申报国家科技研究项目、国家级继教项目和国家级人才项目。

(五)健全中医药产业发展

1.加强南药资源保护与利用

充分利用海南独特的热带气候资源,开展南药、海洋药、芳香药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推进兴隆热带药用植物园演丰沉香健康产业园建设,加强南药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海南道地中药材溯源种植、繁育和使用,建设一批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加强海南全国中药材种植资源库建设。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 原产地原则等政策优势,重点推进白豆蔻、龙血竭等我国主要依赖东南亚国家进口的中药材资源研究、开发、种植、加工。重点推进南药和芳香药等资源开发。着力推动以沉香为代表的芳香药产业发展,鼓励沉香良种集中连片种植,推广沉香、降香人工结香技术,完善芳香药标准、品牌及交易体系建设,构建芳香药种植、加工、贸易、康养、产品研发生产和休闲旅游等融合发展的全产业体系,打造海南国际香岛品牌。

2.推动中医健康服务业发展

围绕全民和生命全周期健康需求,积极开探索“中医药+”健康服务。搭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平台,鼓励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推进海南中医药康养保健标准化、规范化,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康养集团或连锁机构,引导中医康养机构区域集聚。支持中医药健康孕育、青少年健康服务、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疾病后康复等服务业态创新,推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传统体育保健、中医药膳食疗、亚健康调理与治未病等咨询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养生保健体验式服务与移动互联网、养老、旅游、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融入旅游景区、文化圈、功能区等项目建设,打造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康养模式推动海南形成全球康养医疗旅游目的地

3.建立中医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依托《中医药服务贸易服务规范》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与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将中医药健康理念与海南优越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相融合,引导我省中医服务贸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公立医院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加强境外中医中心建设,推进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3个海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和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和示范基地建设,吸引更多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落户海南。向境外人员提供中医药培训服务,打造国际中医药培训中心。总结三亚市中医院服务贸易经验,鼓励更多的中医医院设立国际医疗服务部,自主决定国际医疗的服务量、项目、价格,收支结余主要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加强专科建设和医院建设发展,在境外合作设立中医药服务机构和销售网络,将我省打造成中医药走向世界的窗口

    )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繁荣发展

    1.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实施海南省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工程,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设中医药文化教育类课程,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支持中医药博物馆建设与发展,在省博物馆、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等开辟中医药展区,推进省中医药博物馆和中药标本馆建设。助力中医药融入群众生活,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2.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方案》,在海南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服务贸易等领域协同发展过程中,在海南文化旅游园建设进程中,融入中医药元素,增强我省以及来琼人员中医药文化自信心和中华文化综合素养。建设一批中医药主题公园、中医药博物馆以及文化基地。

3.推动中医药科学普及

培育一批中医药科普基地,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科学普及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大型中医药科学普及公益活动。与省级主流媒体合作,推出中医药科普系列节目,加大对中医药养生、诊疗、自我保健与康复等常识的宣教和推广力度。

专栏10海南省中医药文化传播工程

    将弘扬传统文化与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工作紧密结合,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鼓励培养中小学师资宣讲、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普活动推进在琼博物馆中医药展区建设。组织遴选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与中医药相关的项目,鼓励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非遗项目来琼开展推介与交流,将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能(诊疗、手法、工艺等)展示、宣传融入中医预防、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全过程。  

    )加快中医药开放合作发展

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契机,依托自贸港优势,打造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桥头堡,服务国家战略。建立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与交流渠道,搭建海内外中医药学术交流平台,提高海外人员参与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与师承的层次和质量。借助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国家级论坛和会展平台,建设汇集国内外中医药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各个国家传统医学的国际传统医药交流中心。加强海外中医药中医药中心建设,实施阿拉木图中医中心功能提升计划,支持多种形式的中医海外文化传播活动。探索中医药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中医药国际交流,鼓励海外人员参与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立足国家训练基地,发展以运动医学、专业运动康复训练等为主体的中医药国际服务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领导和中央卫生工作的指导方针为指引,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引领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强化党建引领业务,落实一岗双责,做好顶层设计,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立足海南地方经济建设和百姓健康需求,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政令,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保障

完善省内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海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机构建设,提升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合理编制和使用财政经费。积极参与健康海南相关指标、政策、工作和评价机制制定,围绕《海南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与本规划涉及的核心目标与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考核约束机制,强化结果评价和激励问责。规范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对完成公益性服务绩效好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放宽中医非基本服务比例和中医非基本服务自主定价范围,完善分级定价制度,推动中医优势病种、康复服务、自主定价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支付范畴。

(三)完善保障机制

依据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动,倡导和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中成药等纳入医疗全过程,接受医保监管,并统一支付。倡导高水平医院跨区域协同办医,重点向基层延伸,进而带动海南省整体中医药救治水平提升,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办中医组建专科联盟。落实中医诊所全面备案管理,鼓励中医诊所自愿加入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开展签约服务,并按政策收取费用。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培养特色门诊和专科品牌。

(四)加大激励引导

探索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科学制定规划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及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施。引导各市、县级卫生管理部门明确中医药管理职能,责任到人。健全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有计划组织省内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外出学习、交流先进管理经验,鼓励参加省内外管理理念与知识交流。加强业务管理人员组织协调能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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