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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3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19〕17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治疗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9-128号】于2019年4月下旬在文昌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安宁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4月28日上午8:00-12:00在文昌市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报到(地址:文昌市文城镇银滩路1号),4月29日-30日在酒店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精防机构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常务副主任蔡军,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防治科科长朱益、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防治科副科长张伟波,海南省安宁医院副院长占达飞、海南省安宁医院副院长韩天明、海南省安宁医院王文伶主任医师、海南省安宁医院医教科科长蒋陆平、海南省安宁医院陈雄主任医师、海南省安宁医院周俊副主任医师、海南省安宁医院刘向来副主任医师、海南省安宁医院姚乾坤主治医师。

五、培训内容

(一)上海市精神卫生防治经验介绍;

(二)上海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培训;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随访质量培训;

(四)居家患者药物治疗;

(五)随访管理与指导;

(六)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七)质量控制、应急处置;

(八)健康教育与宣传、信息与资料管理;

(九)严重精神障碍六大病种。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参训学员食宿费用及培训费用由海南省安宁医院承担,交通自理,司机不驻会。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4月25日前将《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以市县为单位报到海南省安宁医院防治科邮箱:hnjwzx@126.com,未报回执者不安排食宿。

联系人及电话:王宁,66890279

 

附件: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培训班报名

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 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培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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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继教办函[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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