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继教办函〔2019〕219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镇痛镇静在重症脑损伤
患者的应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镇痛镇静在重症脑损伤患者的应用”【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9-211号】于2019年10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18日15:00-21:00在海口永嘉大酒店大厅报到(海口市南海大道75号,电话:0898-66961111),10月19日-20日在海口永嘉大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海南医院)王鹏程主任医师、陈宝智主任医师、黄垂学主任医师、陈建南主任医师、黄良珍主任医师、朱蔚林副主任医师、刘朝晖副主任医师、费毅副主任医师、张和妹主任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重症脑损伤患者镇痛镇静专家共识》解读;
(二)镇痛镇静与颅内压的关系;
(三)重型脑损伤患者的救治要点;
(四)亚低温治疗之镇痛镇静;
(五)镇痛镇静评分方法;
(六)各种镇痛镇静药物的PK/PD;
(七)病例分享;
(八)镇痛镇静之医护篇。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全体参会代表免收注册费。会议邀请的专家免住宿费,其他参会代表(非海口市)会务组可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全体参会代表用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参会代表交通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11日前将《“镇痛镇静在重症脑损伤患者的应用”报名回执》内容以邮件或信息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陈建南,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907588930,邮箱:ccc42@163.com。
附件:“镇痛镇静在重症脑损伤患者的应用”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镇痛镇静在重症脑损伤患者的应用”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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