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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改变药学服务模式,提升药学服务能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4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19〕230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改变药学服务模式,

提升药学服务能力”的通知

各有关: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改变药学服务模式,提升药学服务能力”【项目编号: 2019-13-04-050(国)】于2019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1514:00-18:00在和亿华天酒店报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9-1号),1116-17日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综合楼三楼5、6会议室参加培训(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31号)。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院药学专业的工作人员。

四、授师资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伍勇老师,广东省人民医院曾英彤主任,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李玉珍主任,深圳市人民医院谢守霞、常翠主任,海口市人民医院朱刚直主任,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炜主任,海南省人民医院黄春新主任,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刘煜老师。

五、培训内容

(一)药师药学服务人文胜任能力模型;

(二)围手术期PPI制剂的合理使用;

(三)4+7政策下的医院药学管理;

(四)实施处方前置审核,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五)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

(六)药房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自动化设备的介绍与应用;

(七)智慧药房建设;

(八)用药警戒;

(九)药学服务促进肠外营养液合理使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本次培训免收培训及资料费用。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8日前将《改变药学服务模式,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报名回执》发邮箱至yaoxuebu2014@163.com,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需住宿的请备注),联系人:季永能,联系电话:08986679343913637663875

 

附件:“改变药学服务模式,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10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改变药学服务模式,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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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继教办函【2019】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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