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
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20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研判,统筹抓好精准防控
目前,尽管我省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复工复产后人员流动、人群聚集等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各地卫生健康委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要加强研判,按照精准防控的要求,完善预案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复工复产引发疫情或发生疫情扩散。
二、加强指导,督促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各地卫生健康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对防控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聚集性疫情发生的,要依法严厉追责。
三、加强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
各地卫生健康委要建立和落实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制度,组织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点对点”帮扶指导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问题。要统筹协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合理有序安排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保障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和劳动者返岗上岗,同时严防机构内感染事件发生。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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