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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恶性肿瘤 粒子植入及微创诊疗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2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20〕24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恶性肿瘤

粒子植入及微创诊疗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恶性肿瘤粒子植入及微创诊疗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2020-235号】于2020年7月下旬在三亚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25日在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科教楼一楼大堂报到(地址:三亚市解放路1154号),7月25日-26日在医院科教楼一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闫伟亮教授,海南省肿瘤医院周卫平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肿瘤内科王琳教授,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肿瘤中心主任李方主任医师、放疗科科室负责人医学博士杜镭副主任医师,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肿瘤内科金桂云、卢彦达、吴进盛教授,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肿瘤内科林海峰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肺癌粒子植入临床应用研究;

(二)腹部肿瘤手术治疗临床应用研究;

(三)恶性肿瘤内科治疗新进展;

(四)肺癌靶向治疗新进展解读;

(五)恶性肿瘤介入治疗新进展解读;

(六)恶性肿瘤内科化学治疗新进展;

(七)恶性肿瘤姑息治疗新进展(一)

(八)恶性肿瘤姑息治疗新进展(二);

(九)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新进展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3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15日前将《“恶性肿瘤粒子植入及微创诊疗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肿瘤治疗中心王翠英老师,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午餐,联系电话:18889917849,电子邮箱:33471943@qq.com

 

附件:“恶性肿瘤粒子植入及微创诊疗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恶性肿瘤粒子植入及微创诊疗培训班”

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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