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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磁共振 新技术及临床应用新进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8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20〕26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磁共振

新技术及临床应用新进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磁共振新技术及临床应用新进展”【项目编号: 琼卫继教2020-209号】于2020年7月中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17日9:00-15:00在海口市宝华海景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9号,酒店电话:68536699),7月17日-19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陈峰、陈洋、陈旺生、袁利、王飞主任医师、赵应满、李长清主任技师,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传资、聂忠仕主任医师,海南省三亚市中心医院秦将均、万象新主任医师,海南西部中心医院李开成教授,海南省肿瘤医院陈世林主任医师,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涂蓉教授,海口市人民医院陈晶、陈建强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快速进展性痴呆影像学诊断思路;

(二)脑微出血:影像技术、临床与决策;

(三)MRI在子宫内膜癌分期中的应用;

(四)DWI在颅内囊肿病变诊断中价值;

(五)颅内占位性病变的磁共振功能成像进展;

(六)MRS和ASL在脑肿瘤的联合应用;

(七)地中海贫血的骨骼改变;

(八)磁共振新技术及临床应用;

(九)乳头乳晕复合体病变的影像诊断;

(十)可逆性脑炎/脑病诊断及鉴别思路。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收培训及资料费。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4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15日前将《“磁共振新技术及临床应用新进展”报名回执》内容电话或微信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放射科赵应满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617556333。

 

附件:“磁共振新技术及临床应用新进展”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磁共振新技术及临床应用新进展”

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2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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