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银发精英”人才申报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吸引医疗卫生领域退休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海南省服务,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发布首批“银发精英”人才申报公告。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海南省卫生健康“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实施方案》引进对象与条件,且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南工作的省外退休高层次人才,或目前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并能于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协议,到岗工作的省外退休高层次人才(已入选“千人专项”等人才项目的退休人才不再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院士;国医大师;国家(省)级名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曾任全国综合排名前100名医院的科室负责人、主任医师,全国医院专科排名前20名的科室负责人、主任医师;曾任中华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以上职务,或曾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
(二)原则上聘期五年以上,且每年在琼服务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其中,符合大师级人才标准的年龄要求70岁以下,符合杰出、领军、拔尖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年龄要求65岁以下,特别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流动的情形。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填写《海南省卫生健康“银发精英”申报书》,对申报人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后,向所在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荐,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单位向乐城管理局推荐,省级医疗单位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荐。
(二)受理审核。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乐城管理局和省级医疗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通过评审符合条件的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委人才发展局审定,正式行文公布,发放“银发精英”证书,督导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待遇。
三、优惠待遇
(一)提供安居保障。对引进的领军以上“银发精英”人才按相应标准提供人才公寓。未取得人才公寓的,参照有关规定发放住房补贴。
(二)发放工作补助。“银发精英”人才工作补助按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执行。
(三)搭建工作平台。引进“银发精英”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人才奖项申报等方面享受我省同类人员待遇;“银发精英”人才推动在我省设立整建制重点科研机构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支持,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
(四)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领军以上“银发精英”人才可优先纳入省委省政府联系服务重点专家范围,在琼服务期间工作任务繁重的可配备工作秘书,协助安排有关工作,按照《海南省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琼卫医〔2018〕25号)规定对应享受相关待遇。
“银发精英”人才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购房保障方面享受刚性引才有关政策。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可下载申报书并按程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联系方式:0898-65332511、0898-65388323。
附件:“银发精英”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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