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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母胎医学 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8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20〕147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母胎医学

新进展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母胎医学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0-19号】于2020年9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9月25日上午10:00-14:00在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报到(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9号,酒店电话:68536699),9月25日下午14:00-27日下午18:00在酒店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母胎医学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钟梅教授,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张卫社教授,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姚强教授,珠海妇幼保健院尹保民教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方群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王来栓教授,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林振浪教授,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钟晓云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陈小菊教授、龚护民教授、陈兴月教授,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蒙晶教授、凌奕教授,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霍开明教授、罗书副教授,海口市人民医院程虹教授,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羊玲教授,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贾雁平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产科重症的处理和探讨;

(二)产科管理经验;

(三)胎儿医学及产前诊断;

(四)新生儿管理经验;

(五)早产儿热点问题探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9月24日前将《“母胎医学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联系人:卢敏 13307529955、王莉 13698996186,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午餐

 

附件:“母胎医学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母胎医学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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