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继教办函〔2020〕152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心脏康复
进展与实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心脏康复进展与实践”【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0-180号】于2020年10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10日08:00-12:00在海南省肿瘤医院报到(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西四街6号),10月10日-11日在医院C区二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郑茵主任医师、王圣主任医师,海南省中医院彭志国主任医师,海口市人民医院陈漠水主任医师,琼海市中医院李景君主任医师,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彭志晴主任医师,三亚市中医院崔小红副主任医师,琼海市中医院苏会钦医师、赵玉将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中国心脏康复现状;
(二)心脏康复概述;
(三)心肺适能评估(6MWT、CPET);
(四)冠心病运动处方制定;
(五)冠心病的药物治疗;
(六)心脏康复中心理处方的实施;
(七)心血管疾病的营养处方;
(八)体外反搏在心脏康复中的应用;
(九)心肺运动试验操作的标准化流程;
(十)体适能评估及训练;
(十一)6分钟步行试验实操。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9月30日前将《“心脏康复进展与实践”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医疗保健中心郑茵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8689578166。
附件:“心脏康复进展与实践”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心脏康复进展与实践”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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