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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25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10月是全国第十一个“敬老月”,1025日(重阳节)是全国第八个“老年节”,也是海南第十四个“老年节”。为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04号)要求,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于101日至31日在全省深入开展以“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和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老年人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开展慰问活动,为贫困、高龄、失能、留守、空巢、失独老人献爱心、办实事、解难事。各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走访慰问,重点对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传递温暖、倾听呼声、反映诉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面临的困难;重点对失能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帮其解决在基本生活、医疗保障、长期照护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广泛开展“邻里助老”活动,发挥社区居民和志愿者作用,爱心陪伴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贫困老年人。倡导“重阳家庭日”活动,在全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增强家庭孝亲爱老责任,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 

(二)启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启动“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努力消除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切实保障信息时代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围绕老年人“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智能手机的问题,动员家庭成员、社区服务人员、志愿服务组织、老年大学等对老年人开展智能手机使用培训;加强防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知识宣传,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使用信心;鼓励相关企业加强产品研发,设计老年关怀版、一键进入的简约操作程序和便捷阅览界面等,为老年人使用提供便利;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 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开展募捐活动,解决贫困老年人无智能手机可用的问题;超市、银行、医院、火车站、公交车等老年人频繁活动场所,要保留必要的人工服务,满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正常服务需求。

(三)大力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知识。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海南行动(2019-2030年)》老年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推动将服务项目落实落细。结合老年人特点,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重点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一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

(四)广泛组织维护权益系列活动。广泛组织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老年人维权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提高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防诈骗宣传,增强老年人防范金融违法犯罪和非法保健品营销陷阱的警惕意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要积极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服务及志愿者活动,通过海南掌上12348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方便老年人获取所需的法律服务,营造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五)积极宣传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广泛 组织主流媒体、新媒体,紧紧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我省获得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报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讴歌健康中国、健康海南和老龄事业的新成就。开展“脱贫攻坚老有所为”微视频征集活动,讲述老年人自我脱贫、助力脱贫故事,宣传“脱贫攻坚老有所为”典型事迹。集中展播一批宣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文化的影视作品、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歌曲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持续组织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乡村”活动,组织党政领导、专家学者、老龄工作者、“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等组成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讲团,进行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受众需求为导向,开发精品课程,创新宣讲形式,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让社会各界更深入了解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行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老龄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主题活动。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以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重点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突出解决老年人实际问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节俭办活动,注重实际效果。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加强对“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在全省推动形成养老孝老敬老广泛共识和行动高潮。

各市县及洋浦老龄工作委员会和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具体落实措施,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于2020111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联系人:胡福金;联系电话:6539057165376291(传真); 

电子邮箱:hnwjwlljkc@126.com


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09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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