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继教办函〔2020〕160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子宫颈筛查
与早诊断早治疗规范化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子宫颈筛查与早诊断早治疗规范化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0-25号】于2020年10月下旬在东方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28日14:30-18:00在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医院职教室报到,10月29日-10月31日8:00-18:00在医院职教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黄元华教授、陈曼玲主任医师、林叶飞主任医师、张韶琼主任医师、钟业超主任医师、吴丹梅主任医师、李伟宏主任医师、韩凤香副主任医师。
五、培训内容
(一)HPV感染的生育问题;
(二)宫颈病变诊治与管理;
(三)意外宫颈癌的防治;
(四)围绝经期宫颈病变;
(五)妊娠期宫颈病变;
(六)宫颈防癌筛查标本临床取材示范;
(七)阴道镜检查模具及实体演示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培训资料费,进餐及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28日前将《“子宫颈筛查与早诊断早治疗规范化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郑小妹医生,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518843893。
附件:“子宫颈筛查与早诊断早治疗规范化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子宫颈筛查与早诊断早治疗规范化培训班”
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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