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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学科研 项目与论文撰写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30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20〕307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学科研

项目与论文撰写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学科研项目与论文撰写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0-270号】于2020年12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10日8:00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楼3楼5号会议室报到,12月10日-13日在医院综合楼3楼5号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医疗机构从事科研的青年医师。

四、讲授师资

海南医学院吕志跃教授、李孟森教授、郭峻莉教授、易西南教授、谭光宏教授、郑少江教授,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学科发展部林桂平教授,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副院长李其富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吕志跃教授做关于临床科研转化的培训讲座;

(二)郭峻莉教授做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政策与注意事项解读;

(三)李孟森教授做关于国家自然科技基金的标书撰写规范培训讲座

(四)易西南教授做关于国家级科研项目评审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讲解;

(五)林桂平教授做关于医院学科规划;

(六)谭光宏教授做关于科研项目标书选题技巧的培训讲座;

(七)郑少江教授做关于医学科研论文撰写规范的培训讲座;

(八)李其富教授做关于医学科研论文撰写规范培训讲座。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该项目不收取学员费用。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6日前将《“医学科研项目与论文撰写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科研处郭艾琳,联系电话:13636600318。

附件:“医学科研项目与论文撰写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医学科研项目与论文撰写培训班”

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20】3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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