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创新教学 模式提升教学水平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2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20〕310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创新教学

模式提升教学水平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学水平师资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0-344号】于2020年12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26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三楼报告厅报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1226-27日在医院信息楼三楼报告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国医师协会毕业后教育外科专委会总干事、北京大学医学院姜可伟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科技处教学办郑进方处长、临床学院副院长马志健、办公室主任及外科基地专家级教官姚嘉副主任医师、外科基地教学主任吴昌雄主任医师、外科基地教学秘书王开琼副主任医师、外科基地专家级教官熊军副主任医师、费毅副主任医师、谢霆副主任医师、叶木林副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分层递进提升床旁教学效果

(二)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学水平

(三)OSCE考核

(四)DOPS技能操作的直接观察评价

(五)SOAP病史采集

(六)Min-Cex形成性评价;

(七)PBL教学法;

(八)CBL教学法;

(九)教学查房。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免收。食宿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24日前将《“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学水平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培训办王开琼、李仕总,联系电话:13389897337、15607663959

附件:“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学水平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学水平师资培训班”

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20〕310 号.pdf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4 邮编:570203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