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九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颅脑创伤患者凝血状态监测”项目推广的通知
保亭县、乐东县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卫,增强科技惠民能力,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我委将开展第九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颅脑创伤患者凝血状态监测”项目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单位及负责人
推广单位: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负责人: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李钢主任医师
二、推广对象
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
三、推广师资
李 钢,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
肖仕和,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
王 辉,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林树楷,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
刘 珍,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
曾坚锋,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
乔卫东,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
刘成业,三亚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
王玉丰,三亚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技师;
郑志昂,三亚中心医院输血科副主任技师;
林小妹,三亚中心医院护士长。
四、推广内容
颅脑损伤急性期凝血功能改变的临床研究;基层医院诊断和治疗颅脑创伤性凝血病;凝血抗凝检验指标的临床判读;颅脑创伤后凝血功能障碍的研究进展;血栓弹力图的判读及临床意义;颅脑损伤患者凝血功能异常的危险因素;输血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凝血功能的影响;亚低温治疗与凝血功能改变;新鲜冰冻血浆对于颅脑损伤急性期凝血紊乱影响的初步研究;有关凝血检测项目检验采血注意事项;创伤性颅脑损伤后凝血及纤溶指标变化的临床分析;颅脑损伤患者凝血功能与伤情严重程度及预后的相关性。
五、推广费用
推广活动所需的师资费、培训费、资料费均由推广单位支付,学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六、推广时间及地点
(一)保亭县
报到时间:2021年1月15日15:00-17:30
培训时间:2021年1月16日 08:30-17:30
培训地点:保亭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吴新国,13976225737
(二)乐东县
报到时间:2021年1月22日08:00-08:30
培训时间:2021年1月22日08:30-17:30
培训地点:乐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庞建南,13178973727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请各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全程参加学习的专业人员可获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2学分。
(三)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四)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2021年01月15日前将《海南省第九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规范化诊疗”项目推广报名回执表》发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科教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辉,13698904068。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钢,13907559645;
电子邮箱:lig0550@126.com。
附件:海南省第九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颅脑创伤患者凝血状
态监测”项目推广报名回执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第九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
“颅脑创伤患者凝血状态监测”项目推广报名回执表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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