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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02 09:08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委发2021〕3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委属各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1〕9号)和《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琼卫科教〔2014〕9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继教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

申报2022年国家级、省本级继教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康复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等学科。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其他要求详见《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请在填报前认真阅读。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2022年国家级继教项目和省本级继教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网址:http://cmegsb.cma.org.cn。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00:00至9月10日24:00,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00:00至2022年1月22日24:00。

省本级继教项目申报网址:http://218.77.183.146:8088/egrantweb/。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00:00至9月27日24:00,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00:00至2022年1月29日24:00。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2022年继教项目申报应符合我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和教育培训工作基础。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内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项目申报材料应体现项目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并提出培训预期目标和效果考核指标。

(二)国家级和省本级继教项目分为新申报项目和备案项目。备案项目是指2021年获批并已举办,拟在2022年继续申请举办的项目。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三)当年完成全部或部分期次的举办国家级继教项目,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执行情况且审核通过后,其项目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可申报备案项目;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国家级继教新申报项目,如拟在2022年继续举办的,项目申办单位可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申请表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网上填报国家级继教申报(备案)表经省继教委形式审查通过后,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项目申报(备案)截止时间后7个工作日内向省继教委统一报送纸质版项目汇总表及《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A4纸、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的国家级备案项目,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五)项目备案时题目中如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需调整时,请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届、次等)或年份数,以便公布备案项目名称时对所涉及的期(届、次等)或年份数进行更新。如拟备案项目的题目中不涉及期(届、次等)或年份数的调整时,则备案表的备注无需填报内容。

(六)网上填报省本级继教申报(备案)项目表后,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项目申报(备案)截止时间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省继教委统一报送纸质项目汇总表及《2022年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A4纸、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其中,省级备案项目填写要求参照国家级继教备案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继教项目数量最多不超过2项,申报省本级继教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教项目,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未经全继委办批准公布的,由省继教办视情况处理。原则上不审批临时增加项目,请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申办单位在公布项目后需在当年执行项目,若有特殊情况未能举办项目的申办单位需向我委提交纸质版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省继教委今后将对各单位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省继教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卢文超,65379001;

省继教办联系人及电话:王玲,65388351。  


附件:1.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申报相关表格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pdf
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申报相关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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