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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预算

时间:2022-02-25

  

 

 

2022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对医疗机构的周期性评价工作,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

(二)开展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研究。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5.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8.73万元,主要是2022年人员数量增加及项目增加等原因造成。

其中,收入总计955.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955.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955.23万元,包括教育支出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7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5.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8.73万元,主要是2022年人员数量增加及项目增加等原因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支出24.7万元,占2.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7.25万元,占5.9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43.71万元,占88.3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9.57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2万元,主要是标准变化及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等原因造成的。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4.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6.71万元,主要根据2022年实际工作情况有所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75万元,主要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2万元,主要是标准变化及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的。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9.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5万元,主要标准变化及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的。

三、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0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64.4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较年预算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包括:根据车辆核定数来编制预算公务车保有量1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六、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955.23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962.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41万元,占0.77%;经费拨款收入955.23万元,占99.2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8.09万元,主要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资金、全省医疗服务与质量管理项目。

八、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9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8万元,占52.02%;项目支出461.85万元,占47.9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8.09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等方面的增加造成。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62.64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全省医疗服务与质量管理项目,预算安排2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与质量管理项目,包括大型医院巡查、等级评审及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督导等。绩效目标是通过开展该项目,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公立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效率,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项目,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医药)项目,绩效目标是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的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对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促进效益,进一步强强中医药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预算执行和管理水平,并通过专项审计促进中医药经费规范执行。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培训和指导,绩效目标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和增强居民对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满意度及幸福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医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