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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公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意见建议事项的公告

来源: 2025-04-14 15:3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聚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痛点难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有针对性地征求群众对党员、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现将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和意见建议的范围及方式予以公布。

一、学习教育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

二、受理范围

(一)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1.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

2.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

3.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

4.文风会风不实不正、搞文山会海

5.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

6.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

7.违规吃喝

8.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9.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

10.违规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

11.开展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国(境)活动和国内考察调研活动

12.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二)聚焦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职责职能,重点围绕健康教育电子处方工作、健康科普工作等方面,面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广大群众来电来信,提出意见建议。

三、监督举报、发表意见建议方式

1.电话:68912684(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邮箱:414258943@qq.com

3.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号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二楼203室,邮编:570226

4.中心内部信箱: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三楼信箱

四、举报处理

(一)举报人应尽可能通过邮箱或来信方式举报,提供材料需尽可能详尽细节(时间、地点、单位、人物、具体事项和佐证材料等),鼓励实名举报并附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二)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虚报、谎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群众如实举报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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