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12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海南省卫生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卫生厅门户网站(wst.h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邮编:570203;电话、传真:65388312)。

    一、概述

    海南省卫生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各处室还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连续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工作部署,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印发《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卫办〔2013〕80号),重点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主要做法和措施有:一是机构健全,齐抓共管,突出院务公开的透明性。各医院进一步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成立了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构建和谐医院长效机制。二是明确内容,接受监督,突出院务公开的有效性。积极主动向社会群众公开医院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等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医护技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医院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流程,专家、专科的门诊安排;公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等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行业作风建设信息;公开医疗服务投诉地点和投诉电话号码等信息;向医院职工公开人事、工程、采购、财务等情况及重大决策事项信息。三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医院通过召开社会群众监督座谈会,听取意见,促进整改,实行服务承诺,提高社会满意度;加强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力度,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四是做好院务公开督导检查。以开展“三好一满意”督导检查为契机,对1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院务公开工作抽查。现场查阅了院务公开资料、院务公开的途径、形式等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及时改进的地方,检查组当场予以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健全配套机制,强化督促落实

结合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海南省卫生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管理规定》、《海南省卫生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规定》、《海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海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海南省卫生厅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 》、《海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海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海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工作考核等制度。印发了《关于报送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和《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琼卫办〔2013〕105号),对厅机关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厅直属各单位信息公开贯彻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三)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充分发挥我厅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主导平台的作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文件和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准确、及时将热点问题、政务信息、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向广大公众发布,并在网上提供全国卫生职业资格考试、单位采购信息公开和海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查询。此外,还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互动式服务平台,如厅长信箱、投诉监督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网上信访等公众参与模块,方便广大公众参与互动和行政监督。

在以门户网站为主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我厅还通过设置信息公告栏,利用大厅电子屏幕滚动发布信息,刊登信息,印发资料,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主动提供新闻通稿和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布卫生系统新闻动态、行业要闻和重要会议精神等政府信息。此外,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制度。明确全省卫生工作重要进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疫情、重大信息等必须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予以公布。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交流沟通,与新闻单位和媒体记者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围绕全省卫生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省卫生厅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省卫生厅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卫生信息期报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广大民众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2013年,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58条。其中,通知公告栏580条,工作动态131条,政务信息34条,疫情简报12条,社区卫生1条。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省卫生厅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布信息470条。公开发布了《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海南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海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网上查阅。2013年度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挂网公开。

我厅继续做好财务收支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厅在年度预算、预算执行、结余情况、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用途、项目进度、项目效益等方面在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公开。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挂网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省本级卫生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信息。

2013年,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厅继续做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新一轮非基本药物与上轮招标价格相比降幅为16%,与国家零售价格相比降幅为36%。2013年全省共有566家医疗机构通过网上进行采购,共发送采购订单38.4万笔,涉及1994家中标企业的7362个中标产品, 230家配送企业参加网上药品配送活动,交易金额33.78亿元。通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药品虚高价格有所降低,药品质量与安全得到保证,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得到遏制,一定程度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条,均按时答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厅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厅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机制还不够完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厅将认真查找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快门户网站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构建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连续开展,切实树立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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