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继教办函〔2018〕175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心血管超声新技术研讨班【项目编号:2018-09-02-183(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3日10:00-14:00在海口市寰岛泰德酒店报到(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8号),11月3日14:00-21:30:00至11月4日8:00-12:00在寰岛泰德酒店二楼盛德堂参加培训。11月4日14:00-18:00在海口市人民医院超声医学科参加实际操作学习(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2号楼3楼超声医学科)。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超声及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血管超声诊断科中心主任华扬教授,苏州大学附一院卒中中心副主任、颈脑血管超声主任惠品晶副教授,湘雅二医院超声科周启昌教授,北京安贞医院小儿心脏中心内科副主任耿斌教授,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超声科林红副教授,海口市人民医院超声医学科徐世亮主任、邹秋果副主任医师。
五、培训内容
(一)颈动脉超声规范化检查;
(二)缺血性卒中与颅内侧支循环的相关性;
(三)颈动脉超声造影及VPQ三维定量分析斑块稳定性的研究;
(四)胎儿心脏超声检查要点解析与病例分享;
(五)小儿心脏超声;
(六)心脏超声造影的临床应用;
(七)食道超声心动图临床应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本次培训及免资料费及注册费。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15日前将《“心血管超声新技术研讨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口市人民医院超声医学科工作人员,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
联系电话:宝波:18907687768、张植兰:15666301220。
附件:“心血管超声新技术研讨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需要此通知PDF扫描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
“心血管超声新技术研讨班”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