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继教办函〔2018〕255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外科综合微创理论的临床应用推广” 培训班【项目编号:2018-04-01-449(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30日15:00-18:00在海南鸿运大酒店(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15号)报到,11月30日下午在酒店会议室参加肝移植单病种综合管理专场培训;12月1日全天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48号)医技楼5楼第一会议室参加外科综合微创专场学习班。
三、培训对象。
海南省各级医院肝胆外科、肝移植外科、胃肠外科、ICU等医护人员,涵盖OPO捐献、器官移植、麻醉科等。
四、办班目的
提高海南地区肝胆、肝移植外科、胃肠外科、麻醉科等医务人员对综合微创理念、器官移植相关诊疗关键技术及诊疗策略的认识。
五、讲授师资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曾凡军、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杭州医院贾长库、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毅、徐剑、刘丽丽,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王葆春等专家。
六、培训内容
(一)临床医学:困惑与挑战;
(二)终末肝病的肝移植治疗;
(三)综合微创理论:肝FNH等肝胆疾病的启示;
(四)综合微创理念在肝胆外科手术应用实践;
(五)综合微创技术在胃肠外科疾病中的应用;
(六)肝移植受者麻醉和术后止痛综合控制的微创疗效;
(七)肝移植关键技术和路径单病种管理;
(八)肝移植关键技术控制方案的微创疗效;
(九)肝移植OPO和供体管理关键策略和路径。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收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学员免注册费,需要会务安排住宿的学员,务必在11月28日前与会务联系人联系,统一安排住宿,食宿、交通费各单位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于11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hyefyjwk@163.com,或以电话形式告知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务科,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丁美婷(18789978422)、苏夏敏(13976808380),办公电话:66808081、66809169。
附件:“外科综合微创理论的临床应用推广培训班”
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需要此通知PDF扫描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
“外科综合微创理论的临床应用推广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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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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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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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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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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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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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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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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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11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yefyjwk@163.com;不发回执则不保障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