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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外科综合微创理论的临床应用推广”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2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1825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11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外科综合微创理论的临床应用推广” 培训班【项目编号:2018-04-01-449(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3015:00-18:00在海南鸿运大酒店(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15号)报到,1130日下午在酒店会议室参加肝移植单病种综合管理专场培训;121日全天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48号)医技楼5楼第一会议室参加外科综合微创专场学习班

三、培训对象。

海南省各级医院肝胆外科、肝移植外科、胃肠外科、ICU等医护人员,涵盖OPO捐献、器官移植、麻醉科等。

四、办班目的

提高海南地区肝胆、肝移植外科、胃肠外科、麻醉科等医务人员对综合微创理念、器官移植相关诊疗关键技术及诊疗策略的认识。

五、讲授师资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曾凡军、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杭州医院贾长库、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毅、徐剑、刘丽丽,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王葆春等专家。

六、培训内容

(一)临床医学:困惑与挑战;

(二)终末肝病的肝移植治疗;

(三)综合微创理论:肝FNH等肝胆疾病的启示;

(四)综合微创理念在肝胆外科手术应用实践;

(五)综合微创技术在胃肠外科疾病中的应用;

(六)肝移植受者麻醉和术后止痛综合控制的微创疗效;

(七)肝移植关键技术和路径单病种管理;

(八)肝移植关键技术控制方案的微创疗效;

(九)肝移植OPO和供体管理关键策略和路径。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收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学员免注册费,需要会务安排住宿的学员,务必在1128日前与会务联系人联系,统一安排住宿,食宿、交通费各单位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于1128日前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hyefyjwk@163.com,或以电话形式告知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务科,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丁美婷(18789978422)、苏夏敏(13976808380),办公电话:6680808166809169

 

附件:“外科综合微创理论的临床应用推广培训班”

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1120

 

 

 

(此件主动公开)

需要此通知PDF扫描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

 

“外科综合微创理论的临床应用推广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及职称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

 

 

 

 

 

 

 

 

 

 

 

 

 

 

 

 

 

 

 

 

 

注:请于1128日前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yefyjwk@163.com;不发回执则不保障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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