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科教函〔2019〕70 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洋浦卫生计生局,海南医学院,委直属各单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安排,我委定于近期开展全省住培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工作组织
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正在或拟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学员类型分为单位学员和社会学员两类。
单位学员是指已被用人单位招录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学员,主要为培训基地本单位学员和其他医疗机构委培学员,其中三甲医疗机构只包含本单位2016年前(含2016年)毕业的学员,2016年以后毕业的学员应选派参加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社会学员是指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学员接受培训后自主择业。
三、招收计划
各住培基地根据我委下达的招收名额制定本基地年度学员招收计划,并于2019年7月25日17:00前登录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yxjl.com/)通过“住培管理平台”上报管理中心审核。
四、招收流程
(一)学员注册及填报志愿(7月26日-8月8日)
学员登录管理中心网站“住培管理平台”栏目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并完成报名相关信息填写。
单位学员限报1个培训专业,可填报3个住培基地志愿。2019年毕业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限报全科专业,中医学专业医学生限报中医全科。社会学员按照“住培管理平台”要求进行填报。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一致。培训专业志愿一经填报,即不予更改。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可电话咨询管理平台技术人员(0898-65364975、18907563949)。
(二)资格审核(8月12日)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务必于8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报名资料报送至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8月17日,具体考核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试学员于8月15日至考前自行登录“住培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学员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住培招收笔试(含研究生学历学员)。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分为临床、口腔、中医三个类别,具体考核内容参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四)分批录取(8月23日前)
优先录取报考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基地的学员,以及所报专业的报考人数未超过培训基地招收计划的学员。各专业基地报名人数超过招收计划的,根据学员的笔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型研究生学历的学员。成绩和学历都相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的,统筹增加录取名额。未被录取的学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一次统一调剂。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精神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的优先调剂。
(五)正式录取(8月29日前)
省卫生健康委对最终录取名单进行挂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正式文件。
(六)报到参训(9月2-3日)
录取学员于9月2-3日赴各培训基地报到参训。各培训基地应于9月4日将学员报到参训情况及学员个人信息通过“住培管理平台”报管理中心。学员培训前体检由所在培训基地统一安排,费用由学员自理。
学员要与培训基地、委派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各培训基地请于9月27日前将全部参训学员培训协议扫描件报管理中心备案。
五、报名方法和所需材料
(一)各医疗机构组织开展本单位报名工作,负责查验报名学员第二代身份证、全部学历学位证书、聘用合同,以及执业医师等其他相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并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学员网络报名表1份(每份均用A4纸张装订)、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医疗机构同意学员报考参训的函件(须注明培训专业,下同)和本单位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供电子版),并于8月9日17:00前报送至当地卫生健康委。
(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学员报名表进一步汇总,与学员证件复印件、学员网络报名表1份和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医疗机构同意学员报考参训的函件一并于8月12日17:00前报送至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秀华路34-1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11楼继续教育部1113、1114室),同时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hainan@163.com。
(三)委直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请于8月9日17:00前直接将本单位学员报名汇总表和证件复印件、学员网络报名表、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医疗机构同意学员报考参训的函件报送至管理中心。
(四)社会学员请于8月9日17:00前自行将报名的相关材料和报名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提交至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学员待遇
培训基地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由培训基地发放,并享有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万元/年), 不享受省财政补助。委培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并享有培训基地生活补助(不少于1.2万元/年)、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万元/年)、省财政生活补助(0.6万元/年)。社会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险和基本工资待遇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并享有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万元/年)、省财政生活补助(0.6万元/年)和培训基地发放的绩效性奖金(平均不少于1.2万元/年)。
七、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海南省六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卫〔2015〕6号)要求,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卫生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积极协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组织住院医师报名,并对学员报名资质和证件进行查验。各医疗机构要本着对单位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本单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报名参训。
(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重点组织2019年国家农村订单定向的全部毕业生报名参加培训,并按照我委录取工作安排,按时选送学员参加培训。同时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269号)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全科医生培训,选派人员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由选派单位按在职在岗人员对待”的规定,做好国家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培训保障工作。
(三)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省统一招录。学员凡需接受规范化培训,必须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招收考核,考核合格者即纳入全省住培项目统一管理,以获取今后参加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资格。未经过“住培管理平台”报名和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招收考核的学员,各培训基地不得自行录取。
(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住培招收工作要求,已招收的在培学员不得无故退培并重新报名参加培训。被招收但无故不报到参训或退培的学员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的培训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招收的培训学员必须连续参加并完成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暂停培训;申请暂停培训者按无故退培处理,其原有培训经历不保留。
各培训基地、各医疗机构不得聘用履约服务期内和违约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及其他医疗机构委培的住院医师。对违反规定的培训基地、医疗机构,我委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培训基地的资格。
(五)本次学员招收的有关工作动态将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有关单位通知报名学员关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和管理中心网站“住培管理平台”栏目信息。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羊健、董琦,65335569。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林海、许林洪,66227291、66236195。
附件:1.2019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生专业基地目录
2.2019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名额分配表
3.2019年海南省住培学员报名汇总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生专业基地目录
序号 | 培训基地 | 专业基地 | 备注 |
1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 | |
2 | 海南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 | 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科、全科、麻醉科、儿科、康复医学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神经内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核医学科、超声医学科、放射科、口腔全科、放射肿瘤科、皮肤科 | |
3 | 海南医学院 第二附属医院 |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预防医学科 | |
4 | 海口市人民医院 | 内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全科、外科、妇产科、眼科、麻醉科、检验医学科、超声医学科、口腔全科 | |
5 | 三亚中心医院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神经内科、急诊科、放射科、麻醉科 | |
6 |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 内科、外科、全科、麻醉科、神经内科、超声医学科 | |
7 |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 内科、儿科、急诊科、全科、麻醉科、放射科、外科、超声医学科 |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协同单位 |
8 | 海南省眼科医院 | 眼科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眼科专业基地协同单位 |
9 |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 妇产科、儿科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儿科专业基地协同单位,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项目实施单位 |
10 | 海南省中医院 | 中医、中医全科 | |
11 | 海口市中医医院 | 中医、中医全科 | |
12 | 三亚市中医院 | 中医、中医全科 | 海南省中医院协同单位 |
13 | 琼海市中医院 | 中医、中医全科 |
附件2
2019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培训基地 | 2019年 招收名额 | 其中紧缺专业招收名额 | 备注 | |||||
全科 | 儿科 | 妇产科 | 麻醉科 | 精神科 | 中医全科 | ||||
1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90 | 15 | 8 | 7 | 3 | 5 | ||
2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100 | 20 | 8 | 8 | 3 | |||
3 |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100 | 20 | 8 | 7 | 3 | |||
4 | 海口市人民医院 | 90 | 15 | 5 | 7 | 2 | |||
5 |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 54 | 10 | 5 | 7 | 2 | |||
6 |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 30 | 10 | 1 | |||||
7 |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 50 | 10 | 2 | 1 | ||||
8 | 海南省眼科医院 | 8 | |||||||
9 |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 8 | 4 | 4 | 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8人直接纳入住培项目。 | ||||
10 | 海南省中医院 | 80 | 25 | 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2人直接纳入住培项目。 | |||||
11 | 海口市中医医院 | 60 | 25 | ||||||
12 | 三亚市中医院 | 30 | 10 | ||||||
13 | 琼海市中医院 | 30 | 10 | ||||||
合计 | 730 | 100 | 40 | 40 | 15 | 5 | 70 |
附件3
2019年海南省住培学员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学位 类型 | 毕业专业 | 毕业 年份 | 学员身份 | 工作单位 |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手机号码 | 备注 | |
若有,填写取得时间 | 无 | ||||||||||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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