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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康复疗养 护理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20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19〕196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康复疗养

护理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康复疗养护理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9-159号】于2019年10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省老年病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25日15:00-18:00在归园田清舍主题酒店报到(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61号),10月26日-27日在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街新桥路15号)膳食中心楼第一学术报告厅参加培训,28日在海南省干部疗养院康复基地实地参观学习。

三、培训对象

医疗机构护理管理者和护理骨干。

四、讲授师资

浙江省人民医院大科护士长贾勤主任护师,海南省质控中心主任许晨耘主任护师、郑茵主任医师、护士长陈晓玲副主任护师,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护理部主任陈克妮主任护师,海口市人民医院康复科护士长甘春苗副主任护师,海南省干部疗养院院长助理、住院部副总主任曾祥龙副主任医师及护理部主任符秀梅副主任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快速康复 赢在行动

(二)神经性膀胱护理指南解读;

(三)中国心脏康复进展及实践;

(四)基于多学科联合教学查房提升临床康复护理实践效;

(五)外科围手术期快速康复护理;

(六)中国康复护理的现状与展望;

(七)康复延伸护理;

(八)“重建生活为本”作业新理念;

(九)老年患者康复一体化护理探索与实践。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花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21日前将《“康复疗养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发送海南省医学学术管理交流中心邮箱:hnszkb2014@163.com( 负责人姓名:陈奕峰),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0898-66210317)。

 

 附件:“康复疗养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康复疗养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19】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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