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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种植义齿 修复的理论与临床”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14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19〕272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种植义齿

修复的理论与临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9-193号】于2019年12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口腔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5日14:30-18:00在海南口腔医院13楼学术报告厅报到(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友谊路50号),12月6日-7日在医院13楼学术报告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口腔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口腔种植科主任莫安春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口腔医学中心副主任曹颖光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口腔科主任王燕一教授、副主任步荣发教授,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口腔中心暨海南省口腔医学中心主任徐普教授、种植科副主任王彬娉教授,海南口腔医院名誉院长廖天安教授、首席专家施生根教授、种植特诊科主任张静超副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种植牙的软组织管理;

(二)即刻种植的愿望与现实;

(三)重视咬合导向的种植修复;

(四)PRF技术及其临床应用;

(五)口腔种植的常用骨增量技术;

(六)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

(七)CGF在种植手术中的应用体会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2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2日前将《“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口腔医院医教部肖时豪,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午餐。联系电话:15692591098/0898-66553743,邮箱:xiaoshihao@0898hnkq.com

 

附件:“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19】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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