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我省医疗机构数和床位数
一、机构数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15家。其中,医院191家,基层医疗机构4696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9家,其它卫生机构17家。
医院中:三级医院11家,二级医院25家,一级医院27家,未评级128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院29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2门诊部(所)护理站1540个,村卫生室2706个。与2013年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护理站分别增加5.56%、3.36%。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院(所、站)2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8个,卫生监督所23个,健康教育所(站、中心)1个,急救中心(站)3个,采供血机构2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9个。
二、床位数
2014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床位34466张(编制34473张),比上年同期增加2366张,增长7.37%。其中,医院编制26589张、实有26456张(占全省总床位76.76%),比上年同期增加1901张,增长7.74%;卫生院编制5476张、实有5458张(占全省总床位18.84%),比上年同期增加159张,减少3.00%。每千人口拥有床位由去年3.59张提高到3.81张,低于全国的4.84张。
2014年底全省医疗机构数
医疗机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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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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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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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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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济类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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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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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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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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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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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管理类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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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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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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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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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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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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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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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院等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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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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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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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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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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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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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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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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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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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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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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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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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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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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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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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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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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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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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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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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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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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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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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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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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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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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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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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所(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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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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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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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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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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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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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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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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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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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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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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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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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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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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