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
一、诊疗人次数
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4648.4万,同期比上年次增加130.7万人次,增长2.89%。
全省医院、卫生院总诊疗人次为2784.9万,占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59.91%,比上年增加115.6万,增长4.33%。其中门、急诊人次数为2754.60万,比上年增加113.2万人次,增长4.29%。医院总诊疗人次1653.9万,其中非营利医院1569.7万人次,占94.91%,比上年增加87.9万人次,增长率5.93%;营利性医院84.2万人次,占5.09%,比上年增加16.2万人次。
医院中,综合医院诊疗人次数为1339.7万,占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28.82%,比上年增加85.9万,增长6.85;其中门急诊人次为1318.4万,比上年增加86.1万,增长6.99%。中医院诊疗人次数为212.9万,占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4.58%,比上年增加8.6万,增长4.21%。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130.97万,占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24.33%,比上年增加11.47万,增长1.02%;其中门急诊人次1126.1万,比上年增加10.1万,增长0.91%。
全省医疗机构提供的平均每一居民全年总诊疗人次数约为5.10次,其中门急诊次数约为5.03次,分别高于2014年的5.00和4.92次。
二、入院人数
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达104.5万人。同期比上年次增加7.4万人次,增长7.62%。
按医院的分类管理性质分:非营利性医院入院人数为81.6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78.1%),比上年增加5.4万人,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5.28人,比上年增加0.06人;营利性医院入院人数3.6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3.47%),比上年增加1.4万人,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4.45人,比上年增加0.98人。
全省医院、卫生院入院总人数为93.7万人,比上年增加6.6万人,增长7.58%。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5.99人,比上年增加2.69人次。
卫生部门医院中:综合医院入院人数72.4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69.30%),比上年增加5.6万人,增长8.38%;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5.49人,比上年增加0.07人。中医院入院人数为9.1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8.69%),比上年增加0.6人,增长7.06%;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4.28人,比上年多0.20人。卫生院入院人数为8.4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8.04%),比上年减少0.2万人,降低2.33%;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0.75人,比上年少0.02人。
全省医疗机构提供的平均每千人入院人次为114.73,高出上年7.26人次。
三、病床使用率
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略有回落,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平均水平达到72.09,低于上年的0.74个百分点。
按医院的分类管理性质分:非营利性医院病床使用率80.61%,比上年减少0.88个百分点;营利性医院为56.23%,比上年增加2.07个百分点。
卫生部门办医院的病床使用率:综合医院为81.94%,比上年减少1.3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的86.1%;中医院为70.28%,比上年增加0.20个百分点,低于全国的84.7 %;专科医院为75.5%,比上年增加3.9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的83.2%。
四、平均住院日
全省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平均住院日8.7天,比上年减少0.1天。
按医院的分类管理性质分:非营利性医院为9.5天,比上年减少0.04天。营利性医院为5.8天,比上年减少1.28天。
医院平均住院日:综合医院为8.9天,比上年减少0.12天;等于全国的8.9天;中医院为9.4天,比上年减少0.34天,低于全国的10.0天;专科医院为20.4天,比上年减少1.5天,高于全国的1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