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
一、诊疗人次数
2016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4874万,同期比上年次增加225.6万人次,增长4.9%。
2016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总诊疗人次1764.5万,其中非营利医院1668.6万人次,占94.57%,增长98.9万人次,增长率6.30%;营利性医院95.9万人次,占5.43%,增加11.7万人次。
医院中,综合医院诊疗人次数为1407.8万,占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28.88%,比上年增加68.1万,增长5.08%;其中门急诊人次为1394.9万,比上年增加76.5万,增长5.8%。中医院诊疗人次数为242.5万,占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4.98%,比上年增加29.6万,增长13.9%。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149.7万,占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23.59%,比上年增加18.7万,增长1.66%;其中门急诊人次1146.8万,比上年增加20.7万,增长1.84%。
全省医疗机构提供的平均每一居民全年总诊疗人次数约为5.31次,其中门急诊次数约为5.24次,分别高于2015年的5.10和5.03次。
二、入院人数
2016年,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达110万人。同期比上年次增加5.5万人次,增长5.26%。
按医院的分类管理性质分:非营利性医院入院人数为86.2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78.4%),比上年增加4.6万人,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5.24人,比上年减少0.04人;营利性医院入院人数4.8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4.36%),比上年增加1.2万人,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5.25人,比上年增加0.8人。
全省医院、卫生院入院总人数为98.8万人,比上年增加5.1万人,增长5.44%。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3.42人,比上年增加0.02人次。
卫生部门医院中:综合医院入院人数53.84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48.95%),比上年增加2.67万人,增长5.22%。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5.49人,比上年减少0.13;中医院入院人数为10.04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9.13%),比上年增加1.1人,增长12.8%;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4.36人,比上年多0.13人。卫生院入院人数为7.7万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7%),比上年减少0.7万人,降低8.33%;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0.67人,比上年少0.08人。
全省医疗机构提供的平均每千人入院人次为119.94,高出上年5.21人次。
三、病床使用率
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略有回落,2016年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平均水平达到71.34,略低于上年0.75个百分点。
按医院的分类管理性质分:非营利性医院病床使用率79.37%,比上年减少1.24个百分点;营利性医院为55.5%,比上年减少0.73个百分点。
卫生部门办医院的病床使用率:综合医院为86.4%,比上年减少3.61个百分点;中医院为73.15%,比上年增加2.72个百分点;专科医院为77.10%,比上年增加4.56个百分点。
四、平均住院日
全省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平均住院日8.5天,比上年减少0.2天。
按医院的分类管理性质分:非营利性医院为9.2天,比上年减少0.3天。营利性医院为5.7天,比上年减少0.1天。
医院平均住院日:综合医院为8.6天,比上年减少0.3天;中医院为9.1天,比上年减少0.3天;专科医院为16.5天,比上年减少3.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