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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预算

时间:2023-02-21

 

 

 

202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对医疗机构的周期性评价工作,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

(二)开展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研究。

(三)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单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0.1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410.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10.19万元;支出总计1410.1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2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5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0.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4.96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等方面的增加造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57万元,占9.1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243.27万元,占88.1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8.35万元,占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6万元,主要是将绩效考核奖金列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原因造成的。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3.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36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由虚账转为实账等原因造成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3.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9.69万元,主要根据2023年实际工作情况有所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根据2023年实际工作情况有所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是标准变化及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的。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92万元,与上年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8.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8万元,主要标准变化及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的。

三、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9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61.2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分配一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六、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418.23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418.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04万元,占0.56%;经费拨款收入1410.19万元,占99.4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4.96万元,主要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省医疗服务与质量管理”项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项目。

八、关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4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26万元,占42.35%;项目支出812.92万元,占57.6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1.07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等方面的增加造成。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此部分内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拥有车辆1辆、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410.19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全省医疗服务与质量管理项目,预算安排5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三级医院评审工作、中医院评审工作、全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全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及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绩效目标是:1.评审过程发现问题全面;2.评审范围及评审进度达100%;3.社会及医院对评审工作满意;4.政府对评审工作非常满意综合服务类。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专项审计、专项培训及飞行检查等工作。绩效目标是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的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对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促进效益,进一步强强中医药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预算执行和管理水平,并通过专项审计促进中医药经费规范执行

3.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项目,预算安排7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专项培训及现场督查指导等工作,绩效目标是对海南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填报培训,加强医院日常管理工作,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推动我省二及以上公立医院和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