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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18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切实加强消毒产品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19年7月,推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工作在我省全面落实落地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起草《海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8月,经征求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卫生计生监督总队、委机关各处室意见,形成《海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2稿)》。通过委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后,召开委专题会议讨论,形成《海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3稿)》。经我委2019年第二十二次委务会讨论通过,形成《海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4稿)》。2020年1月,在委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2月,按照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形成《海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审定稿)》。

 三、主要内容

此件内容共十五条,主要集中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措施、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处理等方面。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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