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19-13722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31日 文 号:琼卫疾控函〔2019〕53号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31日 时效性:琼卫疾控函〔2019〕53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肺结核
传染病报告分类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计生)委,洋浦卫生计生局,省疾控中心、省结核病医院,省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2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肺结核传染病分类报告调整工作,尽快更新传染病报告卡,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人员培训,做好系统调整后续工作。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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