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20-00079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9日 时效性: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绩效
考核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和《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琼卫〔2015〕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促进培训质量内涵建设,推动全省同质化培训进程,我委决定于自2020年起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全省各临床和中医类别国家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自主招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安排
培训基地年度考核内容涉及基地评估、培训质量、培训招收、培训过程、师资队伍建设、全科医学科建设、学员满意度、补助资金使用、附加分等9个部分,总分110分。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基地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医师协会的年度工作要求进行修订调整,修订调整的基地年度考核指标由省卫生健康委于每年1月份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
每年12月份由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基地考核。考核采用培训基地自评,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组织考核组到基地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4档: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二)每年度基地绩效考核结果及排名由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下一年度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和招收名额挂钩。
(三)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基地下一年度可根据培训容量情况增加招收名额,并作为省财政全科及住培基地建设资金优先补助单位。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基地可获得省级示范基地建设资格,由省卫生健康委重点支持建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约谈培训基地负责人,并扣除下一年度5%的中央和省财政学员补助资金,扣除的补助资金由基地自行解决,同时减少下一年度招收名额,情节严重的停止招收资格一年。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由省卫生健康委建议有关市县政府或单位对培训基地负责人予以问责,并撤销培训基地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培训基地要按照《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指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指标》及各专业基地评估指标等要求,认真开展培训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地内涵建设,提升培训质量。
(二)请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加强对各培训基地的监管,并做好有关考核资料收集汇总,同时要做好考核组组建和培训,确保基地考核做到公平、公正。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余庆华,65335569;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66236195。
附件: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试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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