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21-00673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时效性:琼卫医函〔2021〕382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乐城医药监管局,委属各医院,驻琼各军警部队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血液净化诊疗工作,适应血液净化技术的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1年11月8日印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并明确该规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2010年2月1日印发的《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卫医管发〔2010〕15号)同时废止。现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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