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2-24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海南省卫生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卫生厅门户网站(wst.h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邮编:570203,电话、传真:65388312)。

    一、概述

       2011年,海南省卫生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配套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领导体制,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工作变动,我厅及时调整省卫生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海南省卫生厅关于成立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的通知》(琼卫〔2011〕37号),成立了由白志勤厅长担任组长,其他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领导担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信息中心组成,负责抓信息公开的组织开展和实施。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各处室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连续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部署工作要点,组织学习配套文件

      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印发《省卫生厅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琼卫办〔2011〕45号),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对各处室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印发《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琼卫办〔2011〕48号)和《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5个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琼卫办〔2011〕86号),组织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关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主动公开、考核办法、年度报告、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收费、社会评议等十项制度。

    (三)开通信息公开专栏网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我厅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了《海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海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了省卫生厅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形式及流程,监督投诉等,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指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用主题分类、主配分类、体裁分类、服务对象分类等四种方法,规范“元数据”提取,方便公众根据需要查阅、获取相关信息。印发《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通使用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的通知》(琼卫办〔2011〕52号),要求各处室明确公文的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在公文签发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主动公开的公文录入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对政府信息实行“元数据”提取,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进行了梳理整合,完善了搜索功能。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充分发挥好厅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主导平台的作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文件和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准确、及时将热点问题、政务信息、公告通知和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向广大公众发布,并网上提供全国卫生职业资格考试、海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卫生基础数据元字典和农合住院补偿自助查询等信息查询。此外,我们还在门户网上设立互动式服务平台,如开设完善和建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箱、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信箱、厅长信箱和投诉监督等互动模块,方便广大公众参与互动和行政监督。

    (五)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在以门户网站为主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还通过设置信息公告栏、办事指南专栏,利用大厅电子屏幕滚动发布信息,刊登信息,印发资料,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主动提供新闻通稿和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布卫生系统新闻动态、行业要闻和重要会议精神等政府信息。此外,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向社会公布、通报政务信息和重大疫情等情况,让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省卫生厅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省卫生厅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卫生信息期报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广大民众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2011年我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15条,其中公告通知455条,占73.98%;工作动态128条,占20.81%;政务信息13条,占2.11%;疫情简报8条,占1.30%;卫生简报6条,占0.98%;社区卫生5条,占0.81%。

       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布信息113条。公开发布了《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管理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通知》、《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程序〉的通知》等8个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网上查阅。2011年度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已挂网公开。

        在以门户网站为主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还通过设置信息公告栏、办事指南专栏,利用大厅电子屏幕滚动发布信息。通过刊发《海南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卫生工作动态、会议精神、卫生规划、重大疫情防治和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2011年,我厅共刊发《海南卫生信息》110期(总426期-总535期),主动发布信息1415条。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制度。 明确全省卫生工作重要进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疫情、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予以公布。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交流沟通,与新闻单位和媒体记者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围绕全省卫生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2011年7月,我厅与海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建设的海南省公共卫生联播网正式开通。项目一期铺设2000台液晶视频媒体终端机,覆盖全省医疗行政机关、城乡医院、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卫生医疗机构,滚动播放卫生政策法规、疫情通报和健康教育资讯等,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在疾病预防治疗知识普及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重大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印发《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琼卫办〔2012〕2号),明确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设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厅行政审批办),并明确了网上申请和纸质书面申请的工作流程和申请办理程序。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查询(受理)窗口,统一印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专人负责,做到档案管理良好,资料齐全,索取方便。

    (二)受理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厅未收取和减免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厅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机制还不够完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较为薄弱等。下一步,我厅将认真查找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力争配备一至两名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连续开展,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不断推动全省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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