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26 17:12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st.hai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2号;邮编:570203;电话:65356902、65388307;传真:65388312)。

 一、概述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及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海南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立足于卫生计生部门职能,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部门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卫生计生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公众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7年,我委继续执行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和监管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各处室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的依法依时依规范挂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下发了《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琼卫办〔2017〕102号)、《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委机关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琼卫办〔2017〕90号)、《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委网站绩效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琼卫办〔2016〕101号)、《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琼卫办〔2016〕142号)、《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琼卫办〔2015〕54号)等文件,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和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相关文件已公布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相关规定及保障机制”栏目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布政府信息726条,通过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动态信息1944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0条。

(一)主动督查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

我委指定专人主动督查政务公开和通报制度。根据2015年印发的《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透明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琼卫办〔2014〕122号)要求,督查各处室每季度报送公文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统计和主动公开公文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情况。并对各处室公文统计和挂网工作进行季度通报。据统计,2017年我委共制定印发主动公开的公文726件。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均按时挂网,规范公开文号、发文日期、索引号等元数据。

(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积极回应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对热点和公众关注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认真做好关于中医药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异地就医结算、深化医疗改革、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儿科医生、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医疗健康产业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把相关信息在委网站、委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发布,特别是我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保证政策解读的及时性

1、同时报批政策解读、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并在文件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我委网站依法公开了《海南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海南省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规范》《海南省医疗服务监督分级管理办法》(琼卫监督〔2017〕3号)、《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规定》(琼卫监督〔2017〕5号)、《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琼卫监督〔2017〕12号)等文件的政策解读,相关文件已公布在我委“政策解读”栏目中。

2、委领导高度重视并坚决贯彻执行。我委韩英伟主任高度重视健康产业政策宣传推介,在委务会及各类会议上多次要求,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每位同志都是健康产业宣传员,在省外、国(境)外出差时都要同时担负健康产业政策宣传的任务。韩英伟主任对2017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包括深化医改、健康产业发展、中医药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卫生计生项目建设等也进行了深刻解读。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对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监督

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血站、健康教育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和责任处室分工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公开的机构进行考核,并督促及时公开。

目前,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均能做到以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公告栏、院报、宣传册、电子屏、检查单、费用清单等多种形式公开上述内容。在我省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工作中,我省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有效分流就诊患者。我省省级预约诊疗服务系统平台于2012年10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由网络预约、手机客户端、12320电话预约组成“三位一体”预约方式。省人民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先后开展“智慧医院”建设,简化就医流程,让患者看病不再难。部分医院通过新媒体、微平台等途径告知医院就诊时段分布信息,引导患者错峰就诊。如省人民医院与健康之路小微合作推出了微信、支付宝预约、进行住院公示、住院通知及健康宣教等,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增加医患互信,健康医患关系。还建立了门诊流量实时监测系统,可供患者了解门诊等候时长,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手术前后的患者,通过新媒体、微平台、告知单等多种形式提供提示服务。省妇幼保健院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取消现场窗口挂号,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目前启用省儿童医院新院区也共享该平台。患者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就可预约到两个院区的专家诊疗服务,实现了就医环节在线上完成。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病人预约就诊率已达到80%。通过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各卫生计生机构服务更透明度,群众就医更方便,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二)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

1、抓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及备案工作。2017年,我委对2014年立项的鹧鸪茶等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组建了海南省第二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评委员会委员由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荐,经严格遴选产生。下设食品与生产经营规范分委员会和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员会两个专委会,秘书处设在省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所,负责标准相关工作。2017年1-11月,在我委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共518件,企业标准目录、标准文本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已公布在我委官方网站。

2、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研判和通报。我委针对2017年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监测、食源性疾病暴发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和风险研判,撰写了《2017年海南省卫生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上报省食安办。根据2017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检出情况、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动向,发出3次信息通报。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氛围。为切实开展好2017年海南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我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017年食品宣传周主题的宣传活动方案》,对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参加活动的人员和工作要求等。根据国务院、省食品安全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具体要求,我省围绕“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主题,并配合《国民营养计划》在全省范围开展了2017年海南省卫生计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7月10日活动主题日当天,省级、海口市、美兰区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美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在海口市组织开展了2017年海南省食品安全宣传卫生计主题日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采取有奖问答、专家咨询,免费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发放食源性疾病预防等食品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同时,主题日当天,我委在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验室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和媒体参加开放日,展示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卫生计生部门在实验室能力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开展监测项目和监测流程,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氛围。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组织了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等多种宣传活动,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健康素养66条、健康生活方式、营养膳食、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海南有毒有害动植物等相关知识,采取现场咨询、“互联网+微信食品安全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并及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三)继续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

根据制定的《传染病信息公布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监测部门,均派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核实、分析疫情数据并及时报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我委每月15日前依据省疾控中心报送的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监测资料和数据在委网站“传染病预防控制”栏目公布我省上月法定传染病疫情。并及时在疾控工作政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

(四)配合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我委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各监测一次,年终统计分析数据。按照要求,我委已于2017年1月将2016年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情况报省生态环境厅,由省生态环境厅统筹信息公开。

(五)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主动按时公开预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公开。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六)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精简事项。下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首次发放、复核、延续、变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断机构资质、港澳台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护士执业注册(首次、延续、跨省变更)审批事项等3个大项2个小项至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二是指导承接。起草《关于下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首次发放、复核、延续、变更)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断机构资质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港澳台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护士执业注册(首次、延续、跨省变更)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流程等内容下载至审批办邮箱,供市县学习,保证市县顺利承接。三是承接国家事项。承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3个事项,已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我委审批目录,现开始受理业务。

2.引入社会资本办医,保证省管医疗机构及时落地执业。一是拓宽规划限制和设置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特色和市场规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不以规划、床位数、距离远近等为由对社会办医进行限制。2017年完成海南喜恩疗养院等51家省管医疗机构(含卫生机构)的设置审批。二是探索解决互为前置审批的问题。按照不互为前置的原则,不得将环境保护等其他部门的审批作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前置事项,取消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时,必须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材料,完成海南光华口腔医院等24家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评审。三是实施“两证一批复同发”制度,力争国九条效益最大化。对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医疗机构设置实行“两证一批复同发”制,即核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的同时,一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大型(甲类)医用设备的批复。目前乐城机构设置机构14家,其中海南省肿瘤医院成美国际医学中心、海南博鳌一龄生命养护中心、博鳌恒大国际医院、慈铭博鳌国际医院、海南新生泉国际细胞治疗医院等5家已正式执业。

3.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程“不见面”审批。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首次发放、延续、变更)等16个事项纳入第一批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中,占现有事项的55%。超过省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达到30%的目标。 争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4.严把审核关口,精心组织评审。组织专家到三亚拜博口腔医院等24家机构开展执业登记评审;组织专家到海南省干部疗养院等14家机构增加诊疗科目的评审活动;组织专家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等16家机构校验,保证省管社会办医疗机构及时开业,开业后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提供优质服务,高效高质量完成窗口业务。一年来,我委审批办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办件771件,办结743件,当场办结33件,提前办结738件,提前办结率99.3%,平均办结天数7天,累计节省群众办事时间6938天,群众满意率100%。我委审批办及时公开审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批后的事项链接到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和省社会信用信息网站,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应公开,尽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年共接到34件依法申请公开信息事项,做到件件及时答复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2017年共受理群众各类咨询投诉170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我委共承办建议提案68件。其中,人大建议19件(主办15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49件(主办34件、会办14件,承办全国政协提案1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医政管理、疾病控制、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科技教育、中医中药、生育政策、关爱扶助等,几乎涵盖卫生计生的各个领域。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按时在网上答复,办结率100%。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承办工作的重点来抓。对建议提案中所提问题,凡政策规定应该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我们明确要求相关处室和单位立即解决;凡政策允许,但受客观条件如体制、机制等因素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我们均要求列入规划分期、分批逐步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都进行了认真解释和说明,并取得了代表、委员的支持、理解和肯定。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共制作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132条。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规定》,我委审批办继续牵头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协同各相关处室,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同时,认真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梳理我委依申请公开情况,并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不断提升工作水平。2017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4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共制作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78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补充完善了保障机制并指定专人落实指导监督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机制监管力度不够,信息公开人员因工作原因变动较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公开意识不够。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组织政务公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和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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