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继教办函〔2018〕214 号
各有关单位 :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康复专科护理实践与技术培训班”(第二期)【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8-221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29日8:00-17:30在海南省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大楼5楼护理部报到,11月30日-12月2日在医院信息楼三楼多功能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口市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宋振华主任,现代妇女儿童医院护理部主任陈克妮主任护师,海南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吴斌副主任医师、护理部主任李斌主任护师、林芹、王少萍主任护师、曹贤畅主管治疗师、陈晓玲、龙彩雪、王金蓉副主任护师及黄莉主管护师、魏晓翠等国家级康复护理专科护士 。
五、培训内容
(一)康复护理工作坊在多学科联合(MDT)教学查房中的临床实践;
(二)脑卒中康复治疗新进展;
(三)心脏康复护理;
(四)神经源性膀胱的康复护理指南解读;
(五)康复护理的发展与展望;
(六)一例肿瘤转移并脑卒中患者的三级护理查房分享;
(七)辅助排痰与呼吸训练临床案例分享;
(八)体位摆放管理工作坊;
(九)辅助器使用指导工作坊;
(十)心脏康复操工作坊;
(十一)吞咽障碍指导训练技术工作坊。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26日前将“康复专科护理实践与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发送至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邮箱:syyhlb@126.com,联系电话68642651,联系人:吴地姑,以便准备资料.
附件:“康复专科护理实践与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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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康复专科护理实践与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