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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抗核抗体检测的临床应用及荧光核型判读技术新进展” 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14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19〕150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抗核抗体检测的临床应用

及荧光核型判读技术新进展”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抗核抗体检测的临床应用及荧光核型判读技术新进展”【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9-165号】于2019年9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9月20日14:00-18:00在海口市凯威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20号),9月21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22日在省医院实验室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及从事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林书典主任医师、潘楚瑛主任医师、符克英主任技师、杨舟副主任医师、韩叶光主管技师,欧蒙学院汤志凯、张迅宁等

五、培训内容

(一)抗核抗体共识新进展解读;

(二)肌炎特异性抗体临床表型与治疗;

(三)抗磷脂抗体与临床应用;

(四)ANCA相关性血管炎的诊断思路;

(五)自身抗体在免疫性肝病和病毒性肝病中的临床应用;

(六)抗核抗体荧光核型判读培训;

(七)自身抗体检测常见问题讨论;

(八)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的核型判读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培训及资料费用,学员所有费用全免,海口市以外学员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9月18日前将《“抗核抗体检测的临床应用及荧光核型判读技术新进展”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王茹,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5008981250。

 附件:“抗核抗体检测的临床应用及荧光核型判读技术新进

展”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抗核抗体检测的临床应用及荧光核型判读

技术新进展”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19】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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