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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08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19〕218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全科医学师资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9-89号】于2019年11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7日下午14:00-14:30于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3楼报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11月7日下午-11月8日在医院信息楼3楼报告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从事全科医学相关专业临床的师资及基层实践师资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科主任、全科专业基地主任、丁毅鹏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副主任、全科专业基地教学主任谢屏东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副主任、教研室副主任朱材忠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海南省全科医师住培现状及展望;

(二)全科门诊教学实践与质量控制;

(三)如何进行全科病例讨论;

(四)以SOAP病例为导向的全科思维;

(五)全科教学查房规范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该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食宿。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2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5日前将《“海南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谢屏东主任,以便准备会议相关工作,联系电话:13907549439,13698968769


附件:“海南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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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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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琼继教办函〔2019〕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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