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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妇产超声 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4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继教办函〔2019〕231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妇产超声

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妇产超声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9-35号】于2019年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6日11:00-15:00在皇马假日醉海南大酒店报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美华路8号),11月16日-19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超声医学及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瑞霞、黄利、万映、吴嗣泽主任医师、关莹、林诗彬副主任医师、洪莲、韩笑、冼少荣主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产前超声诊断新进展;

(二)产前超声筛查中陷阱及解决方案;

(三)胎儿先心病产前诊断及预后评估;

(四)早孕期胎儿畸形筛查及诊断;

(五)母体-胎儿血流动力学超声检测的临床应用;

(六)双胎妊娠超声监测;

(七)胎儿门-脐静脉系统发育异常;

(八)妇科、产科、超声造影疑难病例分享。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培训费,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务必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4日前将《“妇产超声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短信告知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超声科徐杨,联系电话:18489878658

 

附件:“妇产超声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妇产超声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 名

性别

单位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





















 

 

琼继教办函【2019】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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