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代培项目
实施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洋浦卫生计生局,海南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委直属各医院,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签订了《合作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备忘录》,拟于2018-2022年期间,每年选送住院医师到上海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基地进行规范化培训,为海南培养一批优秀的青年骨干医师。两年来,我省已选送了169名住院医师到上海参加规范化培训。为确保上海住培代培项目顺利实施,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代培项目保障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18〕106号)。我委近期调查汇总了2018级、2019级上海住培代培医师反馈的培训期间遇到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资待遇及省财政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
儋州市、东方市、陵水县尚未给2019级赴上海参加住培代培的订单定向医师发放工资待遇,三亚中心医院给代培医师只发放一半的工资待遇,扣留一半待培训结束返回单位后补发;万宁市长丰卫生院、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万宁市人民医院、东方市人民医院、东方市八所港区中心卫生院等5家医院尚未给派出的2018级赴上海住培代培的6名医师发放第一年的省财政补助资金。
二、绩效工资发放不到位
三亚中心医院、儋州市人民医院、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定安县人民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海南省安宁医院、陵水县人民医院等7家派出医院未落实《关于做好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代培项目保障工作暂时规定的通知》“按本单位在职在岗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标准,落实赴上海参训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规定要求,没有给派赴上海住培代培的医师发放绩效工资。
三、住宿补助保障不到位
部分派出单位未按照《关于做好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代培项目保障工作暂时规定的通知》“对住宿费用3000元/月以内的,派出单位应予以全额补助,财政条件困难的派出单位应至少补助住宿费用的50%。对住宿费用超过3000/月的,派出单位最低补助3000/月,财政条件困难的派出单位最低补助1500/月”的规定要求落实住宿补贴。目前,海南住培代培医师在上海的人均住宿费用在4000元左右。大部分的派出单位按最低标准1500元/月报销,小部分派出单位未按规定落实代培医师在上海培训期间的住宿补助。由于上海的住宿费用是需要预付的,加上派出单位大多要求培训结束后回单位报销住宿费用,故大部分的代培医师反映没有足够的资金垫付上海的住宿费用。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推进上海住培代培项目顺利实施。2020年春节临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通报的问题,按照《关于做好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代培项目保障工作暂时规定的通知》要求,逐个及时排查,落实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应与派出的代培医师说明原因和解决时限,务必做好上海住培代培项目保障工作。各有关单位请于2020年1月2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委科教处。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余庆华,65335569。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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