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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神经源性膀胱康复护理技术”项目推广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30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卫科教函202018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神经源性膀胱康复护理技术”项目推广活动的通知


万宁市、东方市、乐东县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卫,增强科技惠民能力,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我委定于近期开展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神经源性膀胱康复护理技术项目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单位及负责人

推广单位: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负责人:海南医学院笫一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范天伦副主任护师

二、推广对象

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

三、推广师资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康复医学科陈颖主任医师、张敬副主任医师、范天伦副主任护师、黄燕副主任护师、符彩萍康复治疗师,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护理部蒙莉萍主任护师、王丹心主任护师、徐立主任护师,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张翔副主任护师等。

四、推广内容

(一)神经源性膀胱的评估与分析;

(二)神经源性膀胱的康复治疗;

(三)神经源性膀胱的护理实践; 

(四)脑卒中患者排尿障碍康复护理管理策略;

(五)HFMEA在临床护理中的应用;

(六)HFMEA工作坊;

(七)改良简易膀胱容量-压力测定在神经源性膀胱评估中的应用;

(八)简易膀胱容量-压力测定操作演示;

(九)清洁间歇性导尿术操作演示等。

五、推广费用

推广活动所需的师资费、资料费、劳务费、车油费及师资食宿费等由推广单位支付,学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或其单位承担,技能操作实训项目培训费由学员自理或其单位承担

六、推广时间及地点

(一)万宁市

报到时间:2020052815:00-17:30

培训时间:20200529-31

培训地点:万宁市人民医院

(二)东方市

报到时间:2020061815:00-17:30

培训时间:20200619-21

培训地点东方市东方医院

(三)乐东县

报到时间:2020072315:00-17:30

培训时间:20200724-26

培训地点乐东县人民医院

七、其他事项

)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九不准规定中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的规定。捐赠资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请各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全程参加学习的专业人员可获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5学分。

(三)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1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请参加万宁市培训的学员于525日前、参加东方市培训的学员于615前、参加乐东县培训的学员于720日前将《神经源性膀胱康复护理技术推广项目报名回执》发至邮箱:464614741@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清,18689878033;龙曼微,15289746400


附件:神经源性膀胱康复护理技术推广项目回执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3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神经源性膀胱康复护理技术推广项目”

回执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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