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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海南省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30 15:52 【字体: 小   中   大


琼卫法规20202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海南省卫生健康系统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琼普治〔20201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20年海南省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327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海南省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普法工作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宪法宣传,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医务工作者等主要对象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出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法规

(一)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平台等,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结合本职工作,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一系列的法治宣讲活动。

(二)加大对宪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宪法修改内容,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解读好宪法精神、原则、要义,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2020年,各单位要至少安排1次对宪法的集体学习。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开展至少一场宪法学习和宣誓活动。积极参与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博活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医院,进一步提高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抓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主要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

(四)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学习。各单位要围绕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有关要求,重点学习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认真抓好《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卫生健康宣传日、周、月等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五)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卫生健康系统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的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海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本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医护工作者、行政服务相对人。重点对象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干部、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医生、护士、卫校师生等。

(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本年度学习计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各单位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760)精神,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布局,围绕当地卫生健康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深入地向社会开展普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切实落实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深入开展医护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医护人员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中医药法》《母婴保健法》《护士管理条例》《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四)广泛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艾滋病宣传日、结核病防治日等有利契机,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2020年重点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宣传。

三、扎实推进卫生健康行业依法治理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以案释法机制,打造以案释法案例库,结合卫生健康热点案(事)件进行法治解读,用执法案例向医务人员、执法人员、广大群众等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二)认真做好七五普法的查漏补缺工作。各市县、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照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和顺利收官。委直属各单位715日前将七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我委法规处。

(三)加大对八五普法规划调研的工作力度。各市县、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委开展对八五普法的相关调研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同时要科学谋划本地区、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

(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市县、各单位要建设法治文化角、法治宣传栏,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2020年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法治文化建设,委直属各医疗机构要因地制宜建设医疗机构法治文化阵地,探索法治文艺进医院的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

四、切实组织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推进依法治省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处室及委直属各单位要按照《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及委直属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开展普法宣传。

(二)落实普法经费。各市县、各单位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七五普法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卫生健康普法者队伍建设。各市县、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的作用,进行相关培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的工作水平。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开展志愿普法服务。各市县、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

 

附件: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及委直属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及委直属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2020年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处室

责任单位

备注

1

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人事处

委直属各单位

 


2

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消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3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机关党委


4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财务处


5

审计法及实施条例、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海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审计处


6

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省爱卫办


7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药政处


8

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法规处


9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药政处


10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

老龄办


11

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禁毒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护士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戒毒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医政医管局

委直属各医疗机构、省血液中心、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12

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精神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疾控处

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13

中医药法、中医药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省中医局

省中医院


14

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妇幼处

省妇幼保健院


15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海南省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监督处

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卫校


16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科教处

省疾控中心


1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海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应急办

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18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基层处



19

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处

省疾控中心


20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人口家庭处

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省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中心


21

行政许可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审批办



注:1.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执法监管部分由监督处负责。

2.委宣传处和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应配合各处室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3.表中的公共法由处室负责,委直属各单位配合;专业法由有关处室和有关委直属单位共

同负责。

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各处室、各单位都要负责开展。

 

 

 

 

 

 

 

  抄送:省普治办,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3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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