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法规函〔2020〕36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知》(国卫法规函〔2020〕204号,详见OA系统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通过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网络培训和送法下基层等方式,加强学习。
二、要创新学习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制度、举措、规定、要求。
三、要及时清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红头文件,确保《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后,上述文件与法律保持一致。
开展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总结、视频、图片等资料报我委法规处,电子版发邮箱:hnwsfg209208@163.com。
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5229508(兼传真)。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省普治办。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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