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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紧缺人才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7 11:47 【字体: 小   中   大




卫科教函〔202172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紧缺人才培训县级医院

骨干专科医师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紧缺人才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印发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119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海南省紧缺人才培训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指导并监督项目落实,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培训对象

(一)紧缺人才培训

1.临床药学专业:以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为主,需具备临床药学、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及本科以上。其中,临床药学专业人员应有在医疗卫生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一年以上经历;其他专业人员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脱贫地区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重点培训全科专业的临床药师,原则上应具备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专科学历人员应有从事药剂工作二年以上经历,并已取得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上述专业但确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应有从事药剂工作五年以上的经历,并已取得主管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康复专业、麻醉专业: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为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二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

参加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人员,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

(一)紧缺人才培训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紧缺人才培训大纲(试行)》临床药师、康复医学、麻醉医学专业大纲进行培训。

(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大纲(试行)》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心血管病学妇产科学超声诊断学重症医学、普通外科学大纲进行培训。

四、培训时间与方式

培训时间为1年。2021年9月下旬报到参训,2022年9月结束。培训采取实地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脱产连续学习12个月。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到相应科室进行临床实践。同时,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ncme.org.cn)进行线上课程学习,学习内容包括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及政策、专业理论知识、医德医风、医学伦理等相关课程。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业考核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培训基地负责过程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培训对象,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由省卫生健康委颁发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

、资金安排

(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按每人1.5万元/年标准予以补助,由培训基地统筹用于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师资带教补助等方面,以及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对象的生活补助。

(二)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结业考试。相关结业考试及证书制作费用由培训基地按500元/人标准支付给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三)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补助费按照我委分配学员人数所需资金,拨付给各培训基地用于开展培训工作。

、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县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完成培训招收任务,对于贫困市县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培训期间,委派单位要按照在编在岗同等条件人员标准保证参训医师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培训基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建立组织管理制度,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要求,结合培训对象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为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效果与质量。培训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招聘参训人员,否则撤销培训基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于917日前将填好的培训人员推荐表、报名汇总表与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药师)资格证复印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4-1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11楼1113室),电子版发送至 xhhainan@163.com。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许林洪66236195;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露露,65335569。


附件:1.2021年紧缺人才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

招收名额分配表

2.培训人员推荐表

3.报名汇总表

4.工作年限证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9月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紧缺人才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

招收名额分配表




培训基地

   培训

项目

临床药师

康复医师名额

麻醉医师名额

县级骨干专科医师

专业方向

名额

专业方向

名额

海南省人民

医院

抗感染药物专业

3

——

2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

8

肿瘤专科专业

妇产科学

心血管内科专业

心血管病学

呼吸内科专业

超声诊断学

全科专业

重症医学

普通外科学

海南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

呼吸内科专业

3

3

——

——

内分泌专业

抗凝药物专业

海南医学院

第二附属医院

抗感染药物专业

3

——

——

——

心血管内科专业

全科专业

三亚市人民

医院

抗感染药物专业

3

——

——

——

肿瘤专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

全科专业

消化内科专业

呼吸内科专业

合计

12

3

2

8


2

培训人员推荐表

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学历


毕业院校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专业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培训专业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培训基地


个人工作

简历


单位推荐意见

市县卫生健康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盖章)

           年   月   日



3

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培训基地

培训专业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4

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本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自         月至         月,从事         专业工作累计   年。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公章)       

 2021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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