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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27 16:32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

疫苗接种工作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全球多个国家发现了多种新冠病毒变异株,我国外防输入的风险和压力持续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加快推进疫苗接种,是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反弹的重要手段对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和新冠肺炎发病风险,减少因感染导致重症和死亡数量,有效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义。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海南省726全面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1.海南省目前整体接种情况如何?

截至724日,全省累计接种疫苗1437.14万剂,其中:第1剂次736万剂,占18岁以上人群95.34%,占全人群73.02%;第2剂次703.19万剂,占18岁以上人群91.09%,占全人群69.76%

2.12-17岁人群主要覆盖哪些

覆盖海南省内所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年满12周岁),含在校学生(包括小学、普通中学、大学、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非在校适龄人群。12-17岁人群属于未成年人,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者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 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方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3.接种时段总体安排是什么?

我省将分三步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步:7月份,启动并推进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任务。

第二步:8月份,启动并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接种,同时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接种任务。

第三步:9月底前,完成12-17岁人群的全程接种。

4.12-17岁人群接种如何组织?

在校学生按照高中(含技工学校)、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的接种顺序有序安排12-17岁在校学生集中接种,各市县(区)以学校或学区为单位开展组织工作。

非在校12-17岁人群(含12-17岁出国留学人员)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至辖区指定接种点接种。

5.目前开展12-17岁人群的疫苗接种点有哪些?

我省将进一步优化接种点设置,拓展接种服务形式,延长服务时间,方便群众接种。为确保接种安全,要求各接种单位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和接种后留观制度;各接种单位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四有”原则,做好疑似异常反应救治保障。

目前各市县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同时指定医疗技术力量较强的固定接种点开展12-17岁人群接种。在校学生可以选择到学校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暑假期间不在学校所在地的,也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指定的接种点接种。

6.此次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是什么类型?

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包括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7.未成年接种哪种新冠疫苗比较好?

上述两款新冠疫苗都好,重点是积极配合响应号召。

灭活新冠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次,两剂接种间隔时间最少21天,最长56天。不过若超过56天,无需重头开始接种,只要尽快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8.人和青少年接种的疫苗在剂量、剂型方面有无不同?目前已有的试验数据表明抗体水平和成人有无差异?

成人的和儿童青少年的疫苗都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它的剂量和剂型都是一样的。

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新冠疫苗3-17岁年龄组在河南完成的I/II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17岁人群免后中和抗体阳转率为100%,中和抗体和阳转率与成人组相比无显著性差异,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疫苗安全有效。

9.青少年接种是否会与其它疫苗接种产生冲突?

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10.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家长需要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按照学校或相关部门要求为孩子带好相关身份证件;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前往接种门诊时需佩戴口罩。

11.新冠病毒疫苗通常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按照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新冠病毒疫苗通常的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12.3-11岁人群什么时候接种?

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两款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紧急使用的年龄范围扩大到了3岁以上,我下一步将结合疫情形势、防控需求、人群特点等情况,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开展相应人群的接种工作。

各市县12-17岁人群疫苗接种点咨询电话

市  县

接种点设置咨询电话

海口市

秀英区68621532;龙华区36606591;琼山区65887006;美兰区65343633。

三亚市

16689699122、18689701622

五指山市

 0898-86622448

琼海市

0898-62935441

儋州市

0898-23366120、0898-23399120

 浦

0898-28815608

文昌市

0898-63383552

万宁市

0898-62231266

东方市

0898-25527110

定安县

0898-63836544

屯昌县

0898-67819193

澄迈县

0898-67601273

临高县

0898-28260343

白沙县

0898-27710736

昌江县

0898-26622072

乐东县

0898-85523209

陵水县

0898-83323213

保亭县

0898-83669523

琼中县

0898-36853006

致家长的一封信
(接种疫苗利人利己)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我省即将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为了帮助孩子安全、愉快、有序接种新冠疫苗,我们特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一、疫苗接种是非常重要、必要的

学校为人群聚集场所,是传染病易发高发之地,保护好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家长和各级政府部门共同的期盼目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请各位家长主动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科普知识,正确看待、积极支持孩子接种新冠疫苗,预防新冠病毒传播。

二、疫苗接种是安全、有效的

截至目前,全国新冠疫苗接种已累计超过14.6亿剂次我省已累计接种新冠疫苗736万人,1437万剂次,18岁以上人群接种率95.3%全人群接种率73%全省未见严重不良反应,一般良反应发生率仅1.2/万,低于同类常规灭活疫苗疫苗安全有效

三、了解疫苗接种的禁忌症

根据《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请各位家长了解接种前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有感冒发热、处于急性疾病发作期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等情况,建议暂缓接种。有关禁忌症事宜,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45热线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位家长在疫苗接种前和孩子加强沟通,做好孩子的思想引导,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接种工作。

1.接种前日至接种后3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生活规律、按时作息,避免剧烈运动、劳累。

2.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接种后3天内避免游泳。

3.由于个体差异,极少部分人接种后可能发生轻微不良反应。疫苗接种后常见不良反应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一过性发热反应(38.5℃以下)、恶心、呕吐、腹泻食欲减退等,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4.由于青少年心理发育不完善的特点,部分受种者容易发生心因性反应。请各位家长在接种前加强和孩子的沟通,给孩子树立信心,避免对其进行不良反应的暗示和诱导。

5.请学生携带相关身份证件,由家长(监护人)陪同到学校集中接种点或辖区定点接种点,按信息登记、健康询问、签署《知情同意书》、验证疫苗信息、接种疫苗、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的顺序与流程完成疫苗接种。

6.新冠灭活疫苗需接种2剂次,间隔3~8周。请各位家长一定要牢记接种时间,第1针剂满21天后及时接种第2针剂,完成全程接种才能有效产生抗体。

秋季开学,学校将对适龄学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对未接种学生查漏补种。接种疫苗人人有责。让我们不做旁观者、不当局外人,以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入接种疫苗行列,共同打造健康海南,全力守护美好家园!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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