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服务时,需由家属或原来进行治疗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诊断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性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补充表。
2、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
3、在患者病情许可下,征得监护人与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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