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琼文明办[2011]11号文件要求,5月24日省直工委组织检查组对2008年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依据《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来我中心认真进行了复查。
在汇报会上,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善青同志对我中心2008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以来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检查组在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与中层干部谈话等方式对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进行认真的复查,认为中心在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彰显疾控文明形象方面比以前更进一步,特别是在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法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我中心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等方面,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直贯穿始终,特别是在2010年抗洪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有声有色,确保我省大灾之后无大疫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上级和群众认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中心发行的年鉴编撰工作给予较高的评价。(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