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委召开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青妇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工青妇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坚持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工青妇组织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妇联干部和妇女工作者,我们深受鼓舞,也倍感责任重大。下面,我就妇联组织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作个发言,请领导和同志们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组织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省各级妇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创新上出思路,在特色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工夫,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增进家庭文明和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帮扶弱势妇女儿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促进了妇女发展和进步,妇女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提高妇女素质工作迈出新步伐。有28.79万人次的农村妇女接受农业新技术的普及教育,近5万名妇女干部得到提高培训,1.7万多人次的妇女维权骨干强化了业务能力,1.4万多人次的城乡妇女增强了艾滋病防治意识,24万多群众接受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
——统筹推进妇女发展取得新成效。创建“双学双比”示范基地88个、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多个,开展“春风送岗位”、“百岗百企联百村、共同建设新农村”等活动,带动妇女创业就业及劳动力转移 3.8万多人。“巾帼文明示范村创建”、“三八绿色工程”、“巾帼信息桥”、“玫琳凯妇女创业”、“ 香港回归扶贫循环资金”、“少生快富工程”、“母亲水窖”等项目筹集资金500多万元,帮助近10万个家庭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春蕾助学助困行动”、“海南母婴健康快车”等公益项目筹集资金近400万元,切实解决了困难妇女儿童生产生活学习中的突出问题。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实现新突破。配合省人大制定和实施《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和《海南省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设立12338妇女维权热线,创建家庭暴力庇护中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指导中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志愿者服务中心、海南省妇联妇女帮扶中心等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构,创建妇女禁毒协会3012个,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妇女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呈现新气象。全省创建国家、省级“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218个,学习型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和绿色家庭15345户,设立临高、万宁两个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试点;涌现出省级以上“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411个,“三八红旗集体” 107个、“三八红旗手”(标兵) 100名,涌现出一批“十佳小公民”、“百名优秀小公民”和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典型,在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倡扬了和谐、奉献、奋发向上的新风尚。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合作。在此,我代表全省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者,向长期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当前,海南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上升期,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绿色之岛、开放之岛、繁荣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的奋斗目标,省委五届四次全会和今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和“保增长、保民生、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等总体要求,这次省委工青妇工作会议又将对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工青妇工作提出部署,省委还将下发《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意见》,这些都为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带来了机遇。我们各级妇联一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把握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对群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新起点,以更高的工作热情、更开阔的工作思路、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妇女工作。
二、强化职能,发挥优势,努力提高妇女工作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全面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优势,努力使妇联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有效地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第五次党代会、省委工青妇工作会议和中国妇女十大、省妇女五大精神落实到服务发展、服务和谐、服务妇女的各项工作中,团结动员全省妇女为促进海南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全省妇联组织要着力实施好“三个行动”和“一个工程”:
(一)大力实施妇女创业就业行动,推动科学发展。要加强妇女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重点多渠道建立妇女创业和妇女技能培训基地,组织好“万名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推进“巾帼文明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百岗百企联百村,共同建设新农村”活动,提升“双学双比”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水平,拓宽“巾帼文明岗”活动创建领域。要统筹推进妇女创业就业。积极参与“阳光工程”和“全国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 ”,加大妇女创业项目实施力度,推动妇女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服务女企业家做强企业,引导城镇妇女到农村创业、扶持女专业大户培育品牌,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转移,以创业推动致富。
(二)大力实施妇女维权行动,促进社会和谐。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确保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推动《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和《海南省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妇联信访工作制度,妇女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妇联维权服务网站建设,呼吁并协助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扎实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民生工作,提高海南省儿童福利会的运作能力,充分发挥“海南省妇联妇女帮扶中心”的作用,深化“海南母婴健康快车”、“春蕾助学助困”等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推进平安海南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和“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庄)”、“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充分发挥妇女禁毒协会、“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点、维权骨干的作用,有效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帮教、禁毒、防治艾滋病、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综治工作,为维护海南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
(三)大力实施妇女文明行动,倡扬时代新风。要加强妇女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激励工作,加强妇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水平。要推进和谐家庭建设。创新“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内涵,深入开展美德家庭、学习家庭、廉洁家庭、节能减排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组织妇女参与和谐文化建设,引导妇女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要大力推进家庭育人工作。进一步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参与社会教育的工作,深化“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和家庭道德宣传实践月活动,加强社区和特殊家长学校建设,扩大家庭教育知识普及面,做实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扎实推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四)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夯实组织基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不断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方式,强化对各类女性社团的引导服务,拓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设领域,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使村(居)妇代会主任都能进“两委”,努力扩大妇女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树一流组织形象、建一流干部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强化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教育培训,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切实加强妇联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作风过硬、敬业奉献”的妇联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对工青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工青妇组织参与海南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我们坚信,在省委的领导、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的共同努力下,海南的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一定会迈出新步伐,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