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印发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第一版)

作者:海南CDC  来源:海南CDC阅读次数:日期:2020-02-01

为规范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工作,海南省疾控中心制定了《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第一版)》,印发给各地疾控中心参照执行。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

(第一版)

一、医务人员

(一)在机场、车站、码头、路口进行卫生检疫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需要接触患者时,加戴乳胶手套;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

(二)开展发热可疑病例的进一步排查、流行病学调查时:采取二级防护,如测体温等一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戴工作帽、戴医用防护口罩(N95,每次佩戴应进行密合性检查)、护目镜或面罩、手套、穿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

(三)开展临床救治时:采取二级防护,如果需要进行气管插管等高危操作时,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将防护口罩和护目镜换成面罩或全面罩型呼吸防护器或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系统。

二、公安民警

(一)在机场、车站、码头、路口设卡检查或在执勤点执勤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需要接触发烧人员时,加戴乳胶手套,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二)配合开展入户追踪调查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与监测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发现武汉来琼的发热可疑病例时,联系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送病人。

三、基层干部、网格员

配合开展入户追踪调查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与监测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发现武汉来琼的发热可疑病例时,联系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送病人。

四、广大群众

出入公共场所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在口罩紧缺时,普通口罩也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勤洗手。居家时:不需要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