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疾控〔2015〕166号
各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为全面了解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定于2015年11月对全省部分市县的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儋州市、东方市、万宁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职业病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2.软、硬件保障:包括职业病报告人员、电脑设备配置情况。
3.培训工作:包括2014-2015年举办和参加培训情况、培训次数、覆盖范围、培训内容等。
4.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包括2014-2015年督导范围、督导次数、督导内容、督导效果等。
5.网络直报系统使用情况:包括辖区内职业病报告账号开通情况、各报告卡报告率、未开展报告原因以及账号与隐私权限管理情况。
6.纸质报告卡管理:纸质报告卡是否归档保存、保存年限、完整性等。
7.数据质量控制:包括数据报告和审核的正确性、及时性等。
(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工作场所、质量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职业病报告工作情况七方面内容。
(三)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情况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经费和硬件保障及培训工作等。
三、督导检查方法
(一)自查。各市县根据附表1~5组织自查,未抽查到的市县认真填写附表1~3,并根据附表4~5自查,并将自查表上报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职科。
(二)现场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和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审核等形式。
(三)量化评分。对督导检查内容进行项目分解,逐项进行量化评分,并记录相关情况。
(四)反馈与通报。现场督导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市县卫生局和疾控机构反馈初步结果和意见。
四、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18~20日、24~26日。原则上每个市县督导检查时间为1天。
五、督导检查组织与工作安排
督导组由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研究所放职科业务骨干组成,18~20日设2个督导组,24~26日设1个督导组。
18~20日督导组成员及督导检查市县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 长: 王龙义
成 员: 金 蕾、陈 云
督导检查市县:澄迈县(11月18日)、临高县(11月19日)、儋州市(11月20日)
第二组:
组 长:李 宾
成 员:唐天统、雒 潇
督导检查市县:昌江县(11月18日)、东方市(11月19日)、三亚市(11月20日)
24~26日督导组成员及督导检查市县安排如下:
组 长: 王龙义
成 员: 金 蕾、李 宾、唐天统
督导检查市县:文昌市(11月24日)、万宁市(11月25日)、海口市(11月26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龙义65315839 李宾 65348893
附件: 1.2015年海南省职业病报告机构调查表
2.2015年海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调查表
3.2015年海南省重点职业病监测机构调查表
4.2015年海南省职业病报告机构工作检查表
5.2015年海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检查表
2015年职业病报告与重点职业病监测督导附表.zip (下载)